关于开展2021年榆林市幼儿园精品主题活动案例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榆政教发〔2021〕78号)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5/17 11:18:57 浏览次数:2939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市直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精神,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进一步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推动幼儿园课程体系创新与发展,提高幼儿教师的课程建设能力和实施能力,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1年榆林市幼儿园精品主题活动案例评选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活动内容

主题活动主要落实《纲要》《指南》精神,反映幼儿生活;能结合幼儿园各领域发展目标,互相渗透、互相补充;能根据幼儿的发展水平和认知特点,注重趣味性和参与性;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灵活;注重主题环境的营造和创设,与本园院所文化有机结合;体现开放性、综合性、示范性和园本化。

三、活动形式

省级活动由省教厅主办、西安文理学院承办。市级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遴选、择优推荐、专家评审、公开展示”的程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幼儿园申报阶段。时间:20215-7月。幼儿园根据《榆林市幼儿园精品主题活动案例评选标准》(附件1),在总结幼儿园教育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园主题活动案例,遴选优秀案例上报县市区教体局。

(二)县区推荐、市级评选展示阶段。时间:20218-9月。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榆林市幼儿园精品主题活动案例评选标准》对幼儿园申报案例进行遴选,填写《榆林市幼儿园精品主题活动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推荐优秀案例参加市级评选展示,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从县市区推荐的案例中按照城区、镇区、乡村三个类别分别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案例予以表彰,并适时在榆林市教育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平台展示。

(三)市级推荐、省级评选展示阶段。时间:20219-10月。市教育局将从获奖作品中推荐一定比例的优秀案例上报省教育厅,全省最终评选出80个优秀精品主题活动案例进入陕西省幼儿园精品主题活动案例库,届时将通过现场展示、网络平台展播等方式向广大幼儿教师交流分享。

四、相关事项

(一)推荐名额。请各县市区组织幼儿园广泛参与、择优推荐,严格按照城区、镇区、乡村三个类别幼儿园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展示的案例,具体名额见《榆林市幼儿园精品主题活动案例评选推荐名额》(附件3)。

(二)作品要求。请各幼儿园严把上报作品的规格,作品需包含①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②环境与资源照片(数量不超6组,格式为JPEG,每组容量不超10MB)、③精彩活动视频(总时长不超30分钟,可包括1-3个视频,格式为MP4,单个视频不超500MB,一个作品总容量不超1024MB)。

(三)评选比例。此次评选展示活动将以城区、镇区、乡村三个类别分别按照4%8%10%12%的比例评选出特、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特等奖和一等奖案例推荐至省上参加评比。

(四)报送要求。为保证报送质量并保护版权,请各县市区准备U盘(外贴注明县区名称)报送,或拷贝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二科,同时报送汇总表。集中报送时间为2021823-27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联 系 人:施  楠(市教育局基教二科)

联系电话:0912-3896236

电子邮箱:814289617@qq.com

 


 

 

榆林市教育局

202157

 

 

(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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