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榆阳区教体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政策告家长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榆林市第五中学 发布时间:2021/9/6 9:03:29 浏览次数:2702


各位家长:

现将《榆阳区教体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政策告家长书》转发大家,请认真学习,对照内容加强孩子作业、睡眠、手机、读物和体质的管理。正确认识落实“双减”政策的重要意义,更新教育观念,遵循孩子成长规律,避免发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更要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不盲目跟风报班,不提前预缴费用,避免上当受骗。让我们趁着“双减”的东风,在孩子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压力减轻的情况下,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主动学习的能力,孩子将飞得更远、更高。



                              榆林市第五中学

                               2021年9月3日


榆阳区教体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政策告家长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关于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五项管理”及“双减“等系列文件与专题会议精神,切实规范我区办学行为,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向广大家长提出以下建议,请您认真阅读,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作用,形成教育合力,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五项管理”

 

一、加强作业管理,为孩子全面发展创设空间。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能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1.5小时,普通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控制书面作业完成时间总量。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请家长朋友对孩子居家学习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好居家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培养独立做作业的能力和按时做作业的习惯,让孩子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建议家长朋友,要积极构建良好的学习环境,不要随意给孩子布置课堂以外的作业,不要给孩子报过多的兴趣班,增加孩子身体和心理负担。

二、加强睡眠管理,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寄宿制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请家长朋友一定要做好陪伴和引导,培养孩子良好的睡前习惯,设定好固定的睡眠时间,提供健康的睡眠环境,提高孩子的睡眠质量,切实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三、加强手机管理,为孩子学习生活去掉干扰。

手机本应是联络工具,但现阶段部分学生过度使用手机,造成视力健康有所损害,或沉迷于网络和游戏,影响正常学习生活。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应根据实际,合理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请家长朋友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监督管理,共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培养孩子健康的兴趣爱好,促进孩子健康发展。

四、加强读物管理,为孩子健全人格奠定基础。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充实思想,增加底蕴,陶冶情操。家长要给学生阅读创设优越条件,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鼓励孩子认真阅读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书籍,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让孩子从喜爱看书入手,培养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让孩子从读本中汲取营养,在阅读中开拓视野、增长知识,提高阅读和写作能力,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请家长朋友们每天挤出一定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为孩子终生爱读书打下基础。

五、加强体质管理,为孩子强健体魄注入活力。

培养学生科学良好的锻炼习惯,是孩子成长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活动。学校注重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初中每周开设4节体育与健康课程,高中阶段每周开设3节体育与健康课程。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请家长朋友督促孩子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严格控制孩子居家期间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监督并随时纠正不良读写姿势;引导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实践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指导孩子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和体育锻炼的习惯。

 

“双减”政策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选择合法培训机构

如您的子女确有培训需求,选择培训机构时请认真核实其合法性和规范性,培训机构须持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非法培训机构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缺乏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或安全事故,将面临维权困难,请家长朋友们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三、谨慎交费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意见》中明确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为有效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在交费参加培训前,请不要向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交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同时,不向校外培训机构交纳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的学科类培训的费用。主动提出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对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培训项目与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以及争议处理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以防上当受骗。

四、主动抵制禁止事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亲爱的家长,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也是每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也是我们不懈的追求!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离不开家庭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协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家校共同助力孩子全面发展,茁壮成长!

 


                                    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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