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国主义润心 以法治之光护航

---米脂县第一中学召开《爱国主义教育法》暨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报告会

文章来源:米脂县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2024/5/15 10:21:45 浏览次数:0

为了学习宣传和推动贯彻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激发师生热爱祖国情怀,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坚决预防校园欺凌违法行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5月14日下午,陕西省关工委法治报告团走进米脂县第一中学,召开了《爱国主义教育法》暨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报告会。


报告会现场


全国普法模范、全国“最美五老”、陕西省劳动模范、陕西省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团长陈静老师,陕西省法治报告团宣讲员付仲为师生们作了精彩的法治报告。榆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名誉副主任、法治宣讲团团长杜树彪、米脂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德毅、米脂县关心一下工作中心主任李乐斌、米脂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田江宜,米脂一中校长艾娟、副校长姬文飞、德育主任郭锦利以及三至七年级全体师生共同参加本次大会。报告会由副校长姬文飞主持。

在激昂雄壮的国歌声中,各位领导和同学们庄严肃立,共同拉开了法治报告会的帷幕。

陕西省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宣讲员付仲老师为师生讲授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和《在校学生如何以实际行动爱国》。他针对中学生如何以实际行动爱国为主题进行讲解,强调了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助力学生增强国家意识与责任感,希望同学们能将爱国主义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投身到学习和实践中。


陈静老师展开宣讲


全国普法模范、全国“最美五老”、陕西省劳动模范、陕西省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团长陈静老师针对“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为同学们展开宣讲。陈老师强调了预防校园欺凌“十不准”,给同学们敲响了警钟。并以河北省邯郸市初中生被害案例,深入剖析欺凌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告诫学生在遇到欺凌时要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付仲老师带领下,全体同学进行了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表明了我校青年学子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坚定决心。

宣誓之后,报告团老师们还演唱了歌曲《我和我的祖国》,向伟大的祖国致敬,将此次活动推向了高潮。


报告会合照留念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此次报告会点燃了师生的爱国热情,提升了师生的法治观念。不仅让学生们深刻领会了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也为学校预防校园欺凌提供了有力的指导。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共同关怀与支持下,米脂县第一中学定能营造出更加良好的校园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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