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榆政教发〔2018〕17号)
榆林市教育局文件
榆政教发〔2018〕17号
榆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
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工作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文化立校,质量强校,特色办校”理念,经过自上而下的科学谋划、积极作为、精准施策、定向发力,工作成效显著,有亮点、有突破、有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榆阳区教育局、神木市教育局、府谷县教育局、绥德县教育局、米脂县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电大、市教研室、市电教馆、榆林十中、高新一小、市中小学后勤服务管理中心等12个单位,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绩突出的横山区教育局、佳县教育局2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优良作风,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取得更好成绩。各县区、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标杆,虔诚学习,紧紧围绕榆林市教育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台账,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破解难题,奋力追赶超越,为打造城市教育名片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更大贡献。
榆林市教育局
2018年3月5日
(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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