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教育系统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榆政教发〔2018〕121号)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6/22 9:27:47 浏览次数:493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榆林市教育系统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榆林市教育局

2018621

(全文公开)


附件

榆林市教育系统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序号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创文组织领导机构(以红头文件为据),设立专门的创建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落实工作经费。有实施方案,分工明确,操作性强;有工作计划,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认真落实工作任务。查看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一科;

直属单位;

各县市区、各学校

2

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创文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以及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市民公约、榆林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等教育,倡导文明交通、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弘扬榆林精神,确保全年无重大不文明事件发生,干部职工创文参与率、支持率、满意率均达95%以上。查看相关资料。

市局机关党委,

基教一科;

直属单位;

各县市区、各学校

3

注重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在机关公共区域醒目位置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遵德守礼宣传牌或提示语,充分利用单位内部网站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影响力的网上宣传活动。健康教育宣传栏要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至少一次),扩大宣传效果。订阅和关注“文明榆林”微信公众号,加大创建信息报送力度,全方位、多角度营造创建工作氛围。查看相关资料。

市局政秘科,

基教一科;

直属单位;

各县市区、各学校

4

创新活动载体,提升文明素质。扎实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每个单位每年至少开展3次或3类以上公益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党团员带头,全社会参与,确保达到测评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以春节、清明、端午、“七一”、中秋、重阳、国庆等重大节日为节点,通过网上访谈、基层演讲、文化演出、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系列实践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旋律。积极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向“中国好人榜”平台推荐好人线索。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对标公民道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共关系、公共风尚等七大要素,大力实施七大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品质,着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人文魅力、发展活力,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查看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一科,

基教二科,

教育工会;

直属单位;

各县市区、各学校

5

紧盯时间节点,完成资料上报。按照市创建办《关于印发榆林市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范文件、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统计表格的上报标准,确定专人,紧盯时限,积极做好创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努力做到数字准确、报告详实、图片清晰、整理规范、按时上报。查看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一科,

教育工会;

直属单位;

各县市区、各学校

 

 

 

二、个性任务

序号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1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专题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查看学习计划、培训材料、会议记录和照片。

市局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

各县市区、各学校

2

加大对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含培训机构)的管理力度,确保活动正常开展。查看活动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3

深入开展清明网上祭英烈、“六一”争做美德少年、“七一”童心向党歌咏赛、“十一”面向国旗敬礼等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查看活动方案及照片。

市局基教一科,

基教二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4

把核心价值观融入职业规则、学生守则、团体章程,弘扬良好校训校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主题实践活动。查看活动开展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5

积极开展道德模范“传帮带”学习宣传、师德巡讲和公众人物“讲诚信重品行树形象”活动,强化自身修养,提升道德境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树形象,为公众作榜样。查看活动相关资料。

市局教安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6

征订或编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俗读本,并在各学校开展宣讲解读。查看读本和宣讲活动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7

利用校会、班会等时间加强对学生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家庭意识和法制意识的专题教育。查看活动照片。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8

利用升国旗仪式、入队、入团、入党、成人仪式等重要时间节点,制定完善礼仪制度,落实“八礼四仪”行动,传播主流价值,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情感。查看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9

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系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立德树人“四新四大·八项行动”及“1155”德育模式。在全系统开展“寻找美德少年、学习美德少年、争做美德少年”活动。查看活动方案、实施意见。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10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文明程度,同时,加强对各级文明校园的常态化考核管理。

市局基教一科,

教育工会;

各县市区、各学校

11

搜集、创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主题歌曲,利用多种载体在全市中小学校大力推广普及,做到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皆知,人人会唱。查看相关资料并实地查看。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12

配合市文广局开展推广戏曲进校园,组织专业院团到中小学校巡回演出。查看演出安排及活动照片。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13

加强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志愿服务建设,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和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活动(每个学校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5),确保有机构、有安排、有活动、有记录、有考评。查看活动开展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一科,

基教二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14

落实《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在中小学生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查看学习情况。

市局政秘科,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15

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扶持弱校教育发展,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建立中小学校务公开与收费公示制度,实施信息公开,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查看相关措施及信息公开制度。

市局计资科,

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16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整顿,学生、家长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满意度在80%以上。有计划地开展自护自救教育,向中小学生普及治安防范、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常识,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校园“三防”建设,实现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无食品卫生、火灾、校舍倒塌和校车安全及季节性不安全事故发生。查看相关安排文件及检查资料。

市局教安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17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查看活动开展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二科,

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18

积极开展仪式教育。中小学校坚持升降国旗制度,每周一及重要节日、纪念日、大型集体活动举行庄严隆重的升旗仪式;将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具体化,开展有特色的道德实践活动;校会、班会、团队组织活动制度化;定期开展评选十佳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优化校风学风;开展法制、网络道德、毒品预防、环境、节能、反对迷信和邪教等教育活动。查看活动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19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严格师德考核,落实《榆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奖惩机制,无造成不良影响的失德现象发生。重视并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榆林名教师”“榆林名校长”和“教育世家”评选活动,学生、家长对师德的满意率在90%以上。查看相关资料。

市局教安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20

普及文明礼仪和创文知识,提高创文知晓率,扩大创文工作覆盖面。各学校要有创建方案、组织机构,有活动内容、考评办法,有总结报告。对县市区各学校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制度,年内评选表彰一批创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21

督促各中小学校举办“三节一会”(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和运动会),开展好立德树人“四新四大·八项行动”中的“青春活力行动”。查看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22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巩固率达到99.91%。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意见》,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全市教育规划,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查看相关资料。

市局基教一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三、实地考察任务

实地考

察点位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考察标准及要求

责任单位

 

中小学校

(幼儿园)

-8

深化推广普及

1.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每个学校不少于5处。

市局政秘科,

基教一科,

基教二科,

职成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9

融入日常生活

2.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职业规则。

-48

文明行为

3.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有明显禁烟标识;

2.没有吸烟现象。

市局政秘科,

基教一科,

基教二科,

职成科;

各县市区、各学校

-64

公共安全保障

4.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1.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

2.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

-9

融入日常生活

5.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

1.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市局基教一科,

基教二科;

各县市区

-48

文明行为

6.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有明显禁烟标识;

2.没有吸烟现象。

市局基教一科,

基教二科;

各县市区

-56

无障碍设施

7.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设有无障碍设施;

2.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备注:学校包含幼儿园,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包含培训机构。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市文明办。

榆林市教育局                     20186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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