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市级骨干培训班的通知(榆政教发〔2018〕14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整体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榆林市<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于8月13日至17日举办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市级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级骨干培训班按学科分为两期进行。
第一期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7个学科。培训人员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相关学科高一年级骨干教师各1人,各县市区教研室相关学科教研员1人。
第二期为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培训人员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相关学科高一年级骨干教师各1人,各县市区教研室相关学科教研员1人。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的总体情况、基本思路和主要变化;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的主要突破和变化;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学科教学实施;学科教学实施中的重点难点解析和案例分享等。
三、组织实施
市级骨干培训班由市教育局主办,市教研室具体承办。
四、培训地点
市教育局报告厅 榆林中学
五、培训时间
第一期:8月13日上午在榆林民生高新国际酒店(地址:高新区建业大道)报到,8月13日下午-8月14日培训,8月15日上午前离会。
第二期:8月15日上午在榆林民生高新国际酒店(地址:高新区建业大道)报到,8月15日下午-8月16日培训,8月17日上午前离会。
六、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有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培训对象范围及学科培训名额分配情况,认真组织各学科骨干教师和教研员按时参加培训。市级骨干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和相关学校要启动县级培训工作,开展校本研修,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前完成2018-2019学年高一年级各学科教师的培训,11月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所有学科教师的培训。
2.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且能够承担县、校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市级培训期间,要认真完成培训各项任务,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考勤制度,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实效。
3.市级培训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要指定一名教研员或教师担任领队 (在信息表备注栏内标注“领队”),统筹负责本县市区、本学校参训教师的培训纪律、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并制定参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参训教师按时、安全参加。
4.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榆阳区、高新区和市直学校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培训费用由市教研室承担,住宿费用和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担。
5.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务于8月9日前将参加各期培训的人员名单(见附件)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教研室。
联系人:市教研室会考科 胡亚东
电 话:3593198 邮箱:ylsjyshkk@163.com
榆林市教育局
2018年8月7日
(全文公开)
附件
(县市区、学校)参加全市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骨干培训人员报名表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期别 |
学科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 |
职称 |
职务 |
手机 |
是否住宿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务于8月9日前上报市教研室。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