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9/26 10:06:05 浏览次数:657

一、部门主要职责

榆林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属正县级建制单位,经费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思路,加快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收费政策,对全市教育经费筹措、使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拟订市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教师奖励基金及其他由市统筹使用的经费的安排计划;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组织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统筹指导和管理全市继续教育,推进成人教育的建设与发展;指导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校园安全防范、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

    (八)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属单位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及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参与并承办教师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九)主管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入学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事项;负责组织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

  (十)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的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教育装备建设与后勤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追赶超越”目标,各类教育取得新发展

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2017年共落实资金3亿元,启动全面改薄和标准化建设项目188个。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全市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和教师分别为60名和1374名,其中骨干教师有476人,占比达到33.1%。深入实施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共建成151个学校发展共同体,各县区普遍建立起名校+农村学校、名校+薄弱学校和名师+农村教师的教育孵化机制。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建立创建月报制度和局领导包抓督导机制。府谷、子洲等6个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横山区通过陕西省“双高双普”达标验收。目前,全市共建成义务教育均衡县11个、“双高双普”达标县区7个。

2.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规划在2017-2020年,全市新建和改扩建275所幼儿园,预计新增学位3.5万个。2017年,启动57个幼儿园建设项目。加快示范性幼儿园创建步伐,建成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和14所市级一类幼儿园。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出台《榆林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全市普惠民办幼儿园达到390所,普惠率达到79%。制定《榆林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无证幼儿园5所,限期整改11所。大力开展与市外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被帮扶的21所幼儿园都实现了升级晋档。

3.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加快标准化高中创建步伐,落实资金2765万元,启动普通高中改造项目13,建成省级标准化高中3所,评估认定市级标准化高中2所。召开全市高考备考推进会,确立了以提升高中整体质量为主线,实现二本上线整体提升4%、冲刺名校点上高位突破的2017年高考“一体两翼”的奋斗目标。通过开展“高考管理校校行”视导、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研究、组织高考模拟考试和召开新高考备考研讨会等活动,狠抓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实施联合培养人才“春笋计划”,组织高中理化生奥赛,有300多名学生获奖。全市高考二本上线11426人,比2016年提高4个百分点,600分以上考生增加41人,增幅14.5%,全面实现“一体两翼”目标。召开全市普通高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会,表彰奖励了一批先进学校。

4.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落实资金1895万元,对榆林市职教中心等8所学校的实训基地、校园校舍等进行升级改造。启动创建省级中职特色学校、精品专业和示范性实训基地,靖边县建成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为现代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对中职学校进行办学大检查和质量统计评估分析,努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全市单招本科上线790人,上线率73.83%,占到全省招生总计划的38.92%深化校企融合,为中职学生搭建就业平台。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学生参与率达到85%。组织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104名选手获奖。狠抓在职教育,全年共完成各类开放教育和“一村一名大学生”教育7520人次。

5.推进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投资2.7亿元,大力推进“三通”提档升级,全市数字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99.7%,建成市级教育信息化示范校31所,建成榆林市教育数字图书馆,注册教职工达到4.3万人,市直学校40个高一班级全部建立智慧教室,米脂县建成全市首个县域教育云服务平台。大力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90%以上的专任教师在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晒课”。开展新媒体新技术应用大赛和微课制作大赛,教师荣获国家平台优课评选奖居全省第三。

(二)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素质教育呈现新亮点

1.实施文化立校工程。启动教育系统全员读书活动,通过举办“三会三赛三读”活动,着力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全面推进“1155”德育模式,大力开展“八大习惯”、“六大创建”和“校园十佳之星”等创建评选活动,表彰奖励了1000名市级“校园十佳之星”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活动,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结合“中国梦”和“一带一路”,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列活动,培养学生家国情怀。大力开展学校文化建设“新体系·大构建”活动,建成12所市级文化建设示范校和13所市级语言规范化示范校。

2.实施质量强校工程。完善高考评价方案,设置二本上线率、特色办学等9个评价维度,借助差异评价,激发不同层次学校提升质量、办出特色。对全市17所义务教育学校的13860名学生进行了质量抽样检测,积极探索建立教育质量评估考核体系,引导中小学树立全面质量观和多元评价观加强课堂教学改革顶层设计,开展了义务教育课堂改革“新常态·大视导”活动,积极推进高中生涯教育和“走班教学”改革,促进了与新高考改革的有效衔接。全国第三届小学“语文主题学习”课堂教学竞赛在榆阳区举行。

3.实施特色办校工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举办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建成77所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建成3所艺术学校示范校,举办首届艺术节成果展演,定边县二小的“定边娃娃腰鼓”入选了中国教育电视台系列节目。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评估认定155个心理健康达标辅导室。构建校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成榆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和4个县级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市二中等三所学校创建全国影视教育示范校,靖边四中等学校创建科技特色学校,评选认定3所学校为“榆林市中小学劳动实践示范基地”推进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选派代表队参加勉县传统文化夏令营和杨凌现代农业夏令营。

(三)实施“人才强教”战略,队伍建设彰显新活力

1.坚持师德师风为先。全面落实师德六项制度,组织有偿补课专项检查,从严查处以教谋私、有偿补课等违纪行为。充分发挥先进示范效应,广泛开展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系列宣传报道和“美德少年、美德教师、美德家长”评选表彰活动。全市共评定“优秀德育工作者”27名、师德标兵69名、师德先进个人185名、教书育人楷模57名、师德先进集体142个。

2.注重业务素质提升。出台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管理办法及培训计划,全年共完成市级各类培训1.6万人次。与扬州市签署了《扬榆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教育行政干部、校(园)长、骨干教师三级交流培训机制开展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活动,23237名教师参加了比赛。

3.加强骨干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百名骨干校长、千名骨干班主任和万名骨干教师的教育梯队。评定市级“教学能手”102名,其中53人荣获省级“教学能手”。10名教师评为省级教学名师,15名教师评为省第三批学科带头人,16名教师被确定为省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教学能手工作站以及示范教学、专题讲座等形式,促进广大教师专业化成长。

4.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全市招聘乡村特岗教师845名,在北师大和陕师大招聘会上共招聘教师1072名,进一步优化了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在重点培养本土人才的基础上,积极引进优秀校长、名师团队和名校办学模式,形成从学前到高中的基础教育示范体系。神木市开始面向全国引进基础教育领域高端人才。

(四)启动“改革创新”引擎,目标管理迈上新台阶

1.教育综合改革有序推进。深入调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形成了榆林教育正在由“能上学”向“上好学”转变、由普惠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由改善硬件向软硬件整体推进转变的基本判断,初步搭建起教育改革发展的“四梁八柱”。扎实推进全市教育目标管理,努力实现单一模式向多元化转变、“掐尖式”培养向全面培养转变、传统式培养向特色化转变,使每一所学校都有发展的目标,每一个学生都有终身发展方向、学业发展计划和升学发展目标。清涧县推进岗位目标责任制等“四制”改革,大力破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难题。

2.招生制度改革日趋完善。在全省率先实施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政策,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统一实行就近入学、统一编班、随机派位和均衡配置教师全面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对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进行统筹管理,重点将志愿填报形式由梯度志愿改为平行志愿,印发宣传手册,召开新闻通气会,改革政策平稳落实,社会反映良好,实现了“平安招生”的目标。这些举措,得到了省教育厅的肯定,要求总结榆林经验,在全省推广。

3.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按照“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榆阳区、高新区和神木市开展了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工作。目前,高新区所有校长、榆阳区新建学校校长和神木市新任校长全部取消了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教师工资绩效制改革,落实教师绩效考核和教学质量专项经费,研究制定市直学校试点方案,使绩效真正体现在教学管理、师德师风、教育质量等方面上来。

(五)坚持“为民服务”导向,教育惠民推出新举措

1.免费政策持续保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零收费”、学前三年和高中免费政策。2017年,共落实免费教育资金2.94亿元,惠及全市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共63.11万人。落实资金1.05亿元,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

2.教育扶贫精准发力。召开全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现场会,建立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共识别建档立卡贫困学生67602人。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和“七长”责任制,83名辍学生全部复学。实施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资金1.25亿元,惠及14.2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4.38万人。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发放贷款1.04亿元,惠及学生18410人。组织师生结对帮扶,4.8万名教师结对帮扶5.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生。在全省率先建成教育精准扶贫管理信息平台,搭建了信息查询和监测平台。全省推进校本研修助力教育脱贫经验交流会在横山召开。落实派驻帮扶任务,向米脂县磨石沟村派驻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给磨石沟村争取建设资金10万元。

3.技能培训扎实推进。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型职业农民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全年共举办培训130期,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任务16010人,切实提高了职业教育为民服务水平。米脂县职教中心的农技培训、烹饪培训、月嫂培训为贫困家庭就业开辟了新渠道。

4.灾后重建如期完成7.25特大洪灾发生后,市县教育部门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学校查看灾情、评估损失、建立台账,组织开展灾后自救。多方筹资6539万元,通过自建、援建和捐建等方式,加大灾后重建力度,保证了受灾的88所学校在秋季按期开学。

(六)巩固“两学一做”成果,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市有3.8万名教师和37万余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党建“十大专项行动”召开2017年党建工作推进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理顺了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组织全市教育系统110个支部、5个总支和2个党委进行了换届选举,选配党务干部1100余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编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资料汇编》,组建宣讲团队开展“十九大精神进校园”活动。建立“党组统领,党委实施,监察配合”的党建常态化督查机制。对151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督查。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与局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记实制度和常态约谈机制。集中开展“升学宴”、“谢师宴”和教育“三乱”等专项治理行动。共核查处理各类来信来访7,转办网络舆情85条,查办“三乱”案件12起,营造了“绿水青山”的教育生态

2.加大追赶超越力度。确立“远学北京,近学西安,毗邻学鄂尔多斯”追赶超越总体思路。制定2017年“追赶超越”行动计划,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科室、各个县区、各个季度,每季度进行总结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能结合实际、廓清思路,瞄准先进,卯足干劲,形成了教育系统鼓劲加油、追赶超越良好态势。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结合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十大战略问题研究,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了以“正风肃纪、提高效能、改善服务、优化环境”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重点解决干部教师纪律作风、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征集到建议意见28条,及时制定整改台账,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新模式。建立班子成员主持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强化“三项机制”实践运用,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日常星级考评。制定《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手册》,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对校园长进行岗前任职培训考核,把持证上岗作为新提拔使用校长的重要依据,真正建立起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

4.加大督导考评力度。出台《榆林市“三风”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市内外教育专家对市直学校进行“教风、校风、学风”督导评估。对子洲等七个县区进行了义务教育均衡专项督导,对佳县、清涧县党政主要领导优先发展教育进行督导考核,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属单位进行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横山等六县区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县区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均在85%以上。神木建成省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

5.切实优化教育环境。优化法制环境,全面启动“七五”普法规划,建成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8所。探索建立管办评分离制度和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简政放权,完善市教育局“权责清单”,将2项行政审批下放到县区。优化考试环境,以“宣传教育、督查巡视、检查评比”为抓手,开展考风考纪专项治理行动,实现了“平安考试”的目标。优化舆论环境,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把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审批事项,在榆林教育网、政务微博和官方微信上向社会公开。在榆林教育网发布信息264条,发布政务微博56条和官方微信29条,回复办理百姓问政29件。优化安全环境,全面落实《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广泛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各类校园安全检查53次,累计整改安全隐患108处。全市教育系统始终保持平安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9个。其中,榆林市教育工会委员会与榆林市教育局合署办公,榆林第二实验中学2018年已合并移交至榆林学院。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榆林市教育局部门本级(机关)

行政

2

榆林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事业

3

榆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参公

4

榆林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事业

5

榆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参公

6

榆林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事业

7

榆林市电化教育馆

事业

8

榆林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

9

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榆林市分校

事业

10

陕西省榆林中学

事业

11

榆林实验中学

事业

12

榆林市第十中学

事业

13

陕西省榆林师范学校(榆林市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事业

14

榆林市第八中学

事业

15

榆林市第十一中学

事业

16

榆林实验小学

事业

17

榆林高新第一小学

事业

18

陕西省绥德师范附属小学

事业

19

榆林市第二实验中学

事业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9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770人;实有人员1659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163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809.51万元,较上年增加3870.66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因新建学校专项经费增加等。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48698.42万元,较上年增加657.39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80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77.6万元,占总收入的94.2%,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01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66.74万元;事业收入2026.11万元,是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15%;其他收入805.8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1.65%,主要是单位往来账户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869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85.7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58.49%;项目支出20212.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建设及维修改造、单位供暖、培训经费等,占总支出的41.51%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5977.6万元,较上年增加5362.89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因新建学校专项经费增加等。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5399.29万元,较上年增加2403.23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32.5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4043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4.28万元(主要是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2.66万元(单位职工的医保缴费)。

教育支出40435.61万元。包括:教育管理事务727.42万元;普通教育32323.21万元;成人教育621.22万元;进修及培训445.36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305.52万元;其他教育支出6012.8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74.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83.59万元,公用经费3991.2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966.74万元,支出966.74万元,用于市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56.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费增加0.55万元,原因是因开展工作需要,公务接待活动略有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5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共7批次,104人次、经费总额1.19万元。主要承担各级检查、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752.92万元,较上年减少69.61万元,降低8.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教育业务培训次数及规模。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37.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教育业务会议支出,较上年增加20.26万元,增长114.98%,主要原因是单位因开展业务活动需求,会议次数增加。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309.98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8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260.9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76.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81.9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3.9%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35.21万元,增长65.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维持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97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449.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081.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46.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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