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7/27 11:15:07 浏览次数:460

马林霞、焦琴琴、边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第0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4月,我们按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陕教〔201867号)的部署,联合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下发了《榆林市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榆政教发〔201862号),全面开展校外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一、明确目标任务

重点治理以“应试”为导向,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加学生课外负担、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培训行为。通过治理,坚决取缔无证、无资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制止涉及中小学主要学科课程的超前、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等现象;纠正个别在职教师在校内未按教学计划和进度授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现象;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二、建立责任机制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坚持属地原则,按照市级统筹安排、县市区为主、部门协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市上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一安排布置,指导县市区具体实施治理。各县市区是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治理中坚持“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

三、开展治理工作

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共摸排校外培机构1234所,其中下发整改通知书且正在整改的培训机构885所,责令停办19所。目前,各县市区正在对无证非法经营、“一证多址”办学行为、虚假违法招生、乱收费行为等行为进行进一步摸排,对于符合标准和整顿后符合标准的托管机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

感谢你委对榆林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为全市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榆林市教育局

201872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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