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复函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7/28 11:17:49 浏览次数:377

韩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美育教育的建议》(第1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黑格尔说:“美是人类最早的老师”。它不仅足以陶冶情操,而且影响着人的世界观,在提高人的基本素质、建设精神文明方面发挥着很大的能量。我国的现代化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的,包括具有美学基础、审美情操、富有美的创造的人,要做到这点,显然要从孩子抓起!因此,现在的中小学课程,不仅要给孩子传授知识,还要进行美学教育。
 
  一是开设美学课程。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我们在高中阶段开设《艺术欣赏》课程,分音乐欣赏课和美术欣赏课,原则上在高一、高二分段进行,占用必修课时间授课,总学时为68课时(音乐、美术各占34课时)。设有建筑、绘画、雕塑、工艺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戏曲、摄影、电影等11个艺术门类的赏析,每个艺术门类赏析一般分为语言特征、具体作品赏析和欣赏方法三个有机组成部分。《艺术欣赏》课程的开设,增强了学生对音乐、美术的兴趣与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感受、体验、鉴赏艺术美的能力,进而陶冶了学生情操,树立了正确的审美观念。

二是学科课程实施美育。学科课程是美育的主渠道,是确保学校美育整体化实施和美育面向全体学生的根本途径。多数学校通过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开发地方课程,从学科课程中关涉到的社会生活、自然景物、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内容,进行美育教育,让学生品味大自然的诗情画意,赏析性格各异的人物形象,体验人类丰富的思想情感,感受深刻的生活哲理,欣赏不同作品各具特色艺术美……为发挥“红色榆林”、“金色榆林”、“生态榆林”的美育优势,我市编写地方教材《可爱的榆林》,免费配发各学校开设,引导学生从所触所感的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景,获得生动的审美体验,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

三是学校文化渗透美育。各学校结合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区域人文资源,充分发挥学校高品位物质文化、独特精神文化和先进课程文化、和谐师生文化的美育功能,创新美育载体,丰富美育内涵,打造各具特色的美育文化。近年来,我们坚持开展“三节一会”活动(读书节、科技节、艺术节和运动会),组织“经典诵读”和“文明榆林,书韵飘香”学生数字图书读书大赛活动,努力培育诸如定边县“娃娃腰鼓”等特色体育运动项目,使学生获得审美愉悦,接受美的熏陶,形成正确的审美观。

四是校外实践践行美育。今年4月,在榆林市第八中学组织召开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管理培训会。就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新华美育平台管理做了专门的培训,引导各学校指导学生家长主动承担美育责任,充分发挥当地专业团体、艺术院校以及五老志愿者中艺术专业人员的作用,在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生活方式等方面,营造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氛围。同时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公共文化场所、乡村青少年宫、艺术培训机构等举办的活动,接受美的熏陶。通过游览名胜古迹,参加郊游、远足、户外劳动等,欣赏自然之美,培养爱护地球家园、保护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

当然,我们在执行国家课程标准的同时,只是在高一、高二年级开设《艺术欣赏》课程,其他年级只是在学科中、社会实践活动中渗透美学教育,还没能专门开设美学课程。在以后的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中,将安排一定量的美学课程,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审美情操和综合素质。

 


 


榆林市教育局

2018726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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