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榆政教发〔2019〕94号)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5/31 3:21:31 浏览次数:919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印发你们,请按照培训计划,严格管理,科学施训,确保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在培训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建设性的意见,请及时向市教育局教师与学校保障工作科反馈。

联系人:霍彦岷   刘晓军       话:3525600

                  

                  榆林市教育局

                   2019528

(全文公开)

2019年全市中小学

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培训的计划性、统筹性、实效性,切实提高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促进专业发展,为全市教育综合改革、质量攻坚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文化立校、质量强校、特色办校”理念,以中小学教师校长专业标准为依据,以促进教师校长专业发展为主线,着力构建“一平台两补充两构建”培训体系,即以陕师大为平台,重点培训市直学校校园长、校园长后备队伍、骨干教师;以教育部直属四所师范院校和上海铭思培训中心、北京华樾集团等专业培训机构为补充,重点培训县市区教育管理者和骨干教师;以市、县两级培训体系和分层分岗课程体系为主体构建,坚持“市教育局重点培训、县市区主体培训”的原则开展培训工作,推进教师校长骨干体系建设和全员素质提升,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培训项目

2019年中小学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市级培训主要包括:教育管理者能力提升培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培训、学科专业提升培训、“百千万工程”专项培训、榆林教育大讲堂、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收费项目)、自主培训等方面。详见附件12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培训领导管理体制,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形成市、县、校三级联动的组织保障体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中“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总体要求,加大投入,创新方式,提升质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抓紧安排培训项目,原则上于11月上旬前完成。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时限内完成,或有较大调整变化,要及时书面上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安排。

2.完善管理制度。完善教师校长培训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落实《榆林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榆政教发〔2017102号),强化校长在培训监管、经费投入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深化校本研修工作,提高校本培训质量。严格教师培训的考核、学时登记等工作,努力创新培训机制和方法,提高培训实效。

3.强化督导评估。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学校教师培训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教师完成培训情况将作为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

4.严格培训纪律。各施训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改进纪律作风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在培训过程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杜绝超标准安排食宿,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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