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榆政教发〔2019〕97号)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5/31 3:31:07 浏览次数:1493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教发〔201990号)要求,在各县市区教体局及局属有关学校申报的基础上,

经研究审定,确定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予以下达,并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招生计划

按照科学控制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招生规模,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在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和谐统一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本年度下达的招生计划(总名额22126名,其中:公办普通高中18806名,民办普通高中3060名,综合高中260)

 1、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学校可以提前招收不超招生总计划20%的学生,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由县市区教体局牵头,相关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由市教育局统筹学校安排。

2、严格做好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人数要严格控制,学校不得随意扩大特长生的招生规模,变更招生方式。

3、除上述招生计划外,其余全部为统招生。本次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追加计划,县市区及学校不得随意变更,也不得无计划自行招生。

二、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将“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贯彻落实到招生考试各项工作之中,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收到文件后,要及时下达分校招生计划,并指导招生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完成下达招生计划。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十项严禁”,对于招生、收费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从严处理。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附件: 1榆林市2019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榆林市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校)计划一览表

3榆林市2019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分校)计划一览表

4榆林市2019年综合高中招生(分校)计划一览表

 榆政教发〔2019〕99号_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_附件.doc

 

用户:用户杨波
时间:2019-05-31 17: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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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教育局

2019528

 (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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