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促进基础教育公平,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不得采取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二)坚持划片按计划录取原则。
各学校要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定班额,小学不超54人,初中不超54人, 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择校生。
(三)坚持信息公开原则。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编班信息“八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教师配备、编班情况全部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新生招生。
1、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规定,今年我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凡户籍在我县,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安排,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就读幼儿园报名登记、参加资格审查。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2、城区小学招生:城区各小学要挖掘潜力,想办法提供最多学位。按照分批次的办法组织招生(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办法是:首先录取在学校片区内有户籍且父母有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其次录取在学校片区内有户籍、父母无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再次录取在学校片区内父母有房屋产权、户籍不在片区内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再次录取在学校片区内父母有房屋产权或营业证的非绥德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最后录取暂时居住(以暂住证上的住址为准)在学校片区内的非绥德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3、片区范围实际志愿填报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按志愿直接录取;如实际志愿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小学,按照上述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人数多于空余学位,采用抓阄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去报名。
4、学生家长没有联系到就读学校,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去就读。
(二)初中新生招生。
1、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结合初中学校招生规模、小学毕业学校分布、学生户籍和居住地等情况,通过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合理分配。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是指不在城区小学就读但户籍是城区户口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2、教育局将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的原则合理划分片区。实行单校划片的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直接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3、城区中学实行多校划片招生。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学生填报志愿时,最少要填报两所学校,否则不予分配),对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初中要按照分批次划拨的办法组织招生,原则上首先录取在学校片区内有户籍的学生,其次录取在学校片区内父母有房屋产权或有营业证的学生,最后录取临时租房居住(以暂住证上的住址为准)在学校片区内的非绥德城区户籍的学生。根据学校学位空缺和学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在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平等入学权利,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残障程度,以随班就读、特校就学、送教上门等方式进行安置,落实“一人一案”制度。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入学工作,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排。
2、留守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少年关爱服务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各乡镇要实行留守适龄儿童少年普查登记制度,确保所辖区域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少年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各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
三、招生数量及范围
(一)城区小学新生招生范围及班数:
第一小学位于井滩44号。招收1个班。招生范围是兴隆巷以西,人民路以北,镇定路西侧,包括尚人沟、顾家圪崂、火箭渠、火箭桥。
第二小学位于新民巷19号。招收3个班。招生范围是田家后沟以西,政府广场以西,包括南关、砭上。
第三小学位于文化路排路渠1号。招收4个班。招生范围是西至县医院,东至白家湾,南至小理河以北,包括寺沟、二沟、将军沟、背畔、阳湾。
第四小学位于葡萄梁11号。招收6个班。招生范围是东至雕阴桥和县医院以西,西薛家畔戏台
第五小学位于镇定南街6号。招收2个班。招生范围是北至农场,南至柳巷(包括芋则沟、苏家沟、呜咽泉)东至学子大道,西至冷冻厂。
第六小学位于城东新区。招收2个班。招生范围是裴家峁村和城东新区。
江德小学位于五一新村41号。招收6个班。招生范围是东至五一商城北门,西至大理河桥,南至210国道北,北至落雁边(包括五一村、清水沟、落雁边、王庄四村户籍的学龄儿童)。
实验小学位于龙湾村102号。招收8个班。招生范围是北至原绥德卷烟厂,南至通达加油站以北之间无定河以东。
明德小学位于师范路南。招收6个班。招生范围是五一商城南,金阳光大酒店以北。
绥德师范附属小学位于北门巷10号,招收4个班。招生范围是兴隆巷以北,北门湾以南,包括观云阁、步行街、进士巷、背坬。
绥德县张家砭中心小学位于张家砭村,招收6个班(包括五里湾小学1个班)。招收范围薛家畔戏台以西及张家砭辖区内。
绥德县名州镇中心小学位于名州镇辛店村,招收4个班(包括刘家湾小学1个班)。招收范围通达加油站以南及名州镇辖区内。
(二)城区初中新生招生数量与范围:
招生学 校 |
所在学区内小学 |
片区划分 |
招生数量 |
绥德中学 |
四小、片区内的其他学校学生 |
军民桥以西 |
540 |
绥德一中 |
二小、三小、四小 片区内的其他学校学生 |
东至白家湾,西至军民桥大理以西 |
432 |
实验中学 |
一小、绥师附小、二小、江德小学、片区内的其他学校学生 |
镇定街以西,大理河以东 |
540 |
远竹中学 |
实验小学、江德小学、 明德小学、第六小学 片区内的其他学校学生 |
镇定街以东,苗圃路以东 |
540 |
辛店中学 |
名州镇中心小学、明德小学、五小、六小、刘家湾小学、 白家硷镇中心小学 |
名州镇辖区学生、白家硷辖区学生 |
162 |
张家砭中学 |
张家砭中心小学、五里湾小学、石家湾中心小学 |
张家砭中心小学巷以西,包括张家砭辖区学生、石家湾辖区学生 |
108 |
(三)其他初中新生招生范围:
崔家湾中学 |
崔家湾辖区学生、薛家峁辖区学生、定仙焉辖区学生、枣林坪辖区学生 |
四十铺中学 |
四十铺辖区学生、薛家河辖区学生 |
义合中学 |
义合辖区学生、满堂川辖区学生、 枣林坪辖区学生 |
中角镇九年制学校 |
中角辖区学生 |
中角镇马家川九年制学校 |
马川辖区学生 |
吉镇中学 |
吉镇辖区学生、满堂川辖区学生 |
田庄中学九年制学校 |
田庄辖区学生 |
四、编班要求
(一)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实行均衡编班。2019年编班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规定时间内,学校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的情况下进行。教师均衡搭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任课教师的业务水平、个性特点、年龄结构、综合素质等情况,公平、合理、均衡搭配好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提前公布无异议后,将结果报教体局基教一股备案。
(二)均衡编班要坚持“三公开”“三不动”原则:“三公开”即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纪检、纠风部门全程监督),学生编班花名当场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当场公开;“三不动”即编班花名公布后不得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
(三)均衡编班要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任课教师均衡,学生学业成绩基本均衡等因素。县教体局具体指导和监督各学校均衡编班工作。上届休学学生复学要编入班额不足的班级就读。对没有按时报到或遗漏的个别学生,要在教体局统一安排下,进行二次公开编班,严格杜绝择校择班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县教育和体育局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规范招生和编班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本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合理引导学生家长按学区就近入学,减少盲目择校。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各学校也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的形式广泛宣传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政策,使之家喻户晓。
(三)夯实控辍保学责任制
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控辍保学作为学校工作的底线要求,要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夯实“七长制”,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县—镇(中心)—村级”和“教育局—学区(学校)—班主任(师长)—家长”,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好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工作,根据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为每个孩子制定受教育安置方案,做到“一生一案”,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为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合适的教育。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教育局和生源地镇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积极开展辍学学生劝返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做到底子清,台账全,管理严。
(四)加强监督问责。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的规定,严禁学校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查实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学校责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各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凡在编班、入班工作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随意更改学生和教师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责令退回原班,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 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编班工作纳入县教体局对各学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精心组织入学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将精心组织中小学按时发放学生《入学通知书》,保证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按时入校入班。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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