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教发〔2019〕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县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初中学校按照划片与对口直升相结合方式招生;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户籍、房产为主确定服务对象原则;坚持以批次顺序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方式进行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
各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区划。详见《定边县2019年初级中学招生区划一览表》(附件2)和定边县2019年城区初中招生区划图(附件3)。
(二)农村初级中学。农村学校实行对口直升的办法,初中学校(含定边县第六中学)招收本服务区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农村学校由各学区与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不组织网上报名,全部录取到对口初中与九年一贯制学校。
(三)城区初级中学。城区初级中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办法,若因招生学校服务片区内学位不足,将采用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定边二中、定边三中、定边五中划定招生范围为定边一小、定边二小、定边三小、定边镇学区、盐场堡学区。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与教研室、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先通过网上报名征集学生入学志愿,经审核通过后按照批次顺序与户籍、实际居住地相结合方式进行分段录取。
1.批次划分。
第一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为定边镇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资格审核需提供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第二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为定边县非定边镇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资格审核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第三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为非定边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资格审核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第四批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租住。资格审核需提供:①定边镇户籍的提供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社区(村)出具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②陕西省户籍但非定边镇户籍的的提供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社区(村)出具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③非陕西省户籍的提供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社区(村)出具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服务区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证,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据。
①商品房购房税务发票和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书。
②拆建房未建的拆建安置合同,房屋拆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
③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含50%)的,可按房屋所有权证所在地区域划片就近入学,但要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
④小学毕业生的第一监护人确无住房,且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户口共在一个户口簿上的,可按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权证所在区域服务片区就近安排入学。
⑤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出让方的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和近三个月水费、电费、天然气等缴费发票及缴费开户合同、门牌证等。
⑥小学毕业生的一方法定监护人具有房屋产权,但与适龄儿童及另一方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及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证件作为依据。
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厂房等其它非居住房产、租赁居住房和未实际交工入住的小区,不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
具有定边镇户籍的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其户籍信息变更时间须在2019年 6月30 日前完成;法定监护人具有定边镇房产的,房产证颁发日期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
2.招生规程。
(1)网上报名:6月29日至7月3日,各城区小学负责通知本校毕业生家长,登陆定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bian.gov.cn),进入定边县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阳光招生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将于 7 月3日24时关闭,停止报名),信息填报确认后,按系统提示打印《小升初报名登记表》。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按照居住片区可填报一所志愿学校,对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直接录取。对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将组织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8月4日至9日,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县教育和体育局与教研室将组织资格审核。需进行资格审核的学校届时将在报名平台公布,小学毕业生须持《小升初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核所需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于8月4日至9日到第二小学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无原件的不予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提供的证件有造假或与要求不符者,将取消其所报学校录取资格。
(3)核对信息:8月10日至15日,组织专人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并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如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所报学校录取资格。在核对信息期间,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时间8月16日。根据报名及审核情况,分批次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而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启用电子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电子派位时间为8月17日。电子派位结束后,教育和体育局将在定边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平台公布各片区学校第一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未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参与第二阶段录取。
第二阶段:录取时间8月19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8月18日,参考各片区第一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填报意愿信息。如填报人数少于空余学位则直接录取;如填报人数多于空余学位,实行电子派位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时间为8月20日。电子派位结束后,教育和体育局将在定边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平台公布各学校第二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特别提醒:第二阶段填报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第二阶段按照填报志愿学校录取,不再考虑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等因素,请各位家长理性填报志愿学校,争取第一阶段录取成功。
第三阶段:8月22日对第一、二阶段未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统一调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5)入学报名:凡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月25日到录取学校报名,8月26日正式上课。
3.注意事项。
(1)初中招生工作中,因各种原因,需到农村初中就读的城区小学毕业生,由其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录入所申请学校就读。
(2)为确保随迁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学上和外地小学毕业生转入定边县就读的,教育和体育局将定边县第六中学确定为随迁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初中及转入学生接收学校。
五、编班要求
全县七年级新生在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规定时间内,进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城区编班工作由教育和体育局、教研室、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于8月25日上午11点,面对各校全体新生及家长在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公开选班;农村学校由各校组织实施。均衡编班要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学生来源均衡及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均衡搭配,严格控制班额,做到无特殊原因“三不动”原则,即编班花名册公布后不得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初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教育和体育局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毕业生学校和招生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与学校共同组织资格审核、新生录取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小升初招生工作相关事宜。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程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入学对象资格的审查工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把审查质量关。电子派位时,邀请纪检部门现场监督,并由家长现场推选代表,负责发令、操作、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做到环环有人管、事事能落实,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教育和体育局将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以及微信、短信平台等媒体,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宣传,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并取得家长与社会的广泛支持与积极配合,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的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中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遏制学生无序流动。不为无正常手续的学生申请建立学籍,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严禁学校擅自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强化过程督导。教育和体育局建立了招生划片监督机制,对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电子派位、招生结果公布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招生期间,畅通举报渠道,教育和体育局设立举报电话(09124215407、09124215982)和邮箱(dbjyj4215982@163.com),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规违纪的学校和工作人员,教育和体育局将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附件:1.定边县2019年初级中学招生计划表
2.定边县2019年初级中学招生区划一览表
3.定边县2019年城区初中招生区划图
附件1:
定边县2019年初级中学招生计划表
招生学校 |
招生计划 |
||
班数 |
班额 |
人数 |
|
定边县第二中学 |
10 |
65 |
650 |
定边县第三中学 |
10 |
65 |
650 |
定边县第五中学 |
16 |
65 |
1040 |
定边县安边中学 |
6 |
40 |
240 |
定边县姬塬镇中学 |
1 |
40 |
45 |
定边县第六中学 |
6 |
40 |
240 |
定边县红柳沟镇中学 |
2 |
40 |
80 |
定边县砖井镇中学 |
2 |
40 |
80 |
定边县白泥井镇郑国洲中学 |
4 |
40 |
160 |
定边县堆子梁学校 |
1 |
40 |
40 |
定边县白湾子镇中学 |
3 |
40 |
120 |
定边县杨井镇中学 |
2 |
40 |
80 |
定边县张崾先镇中学 |
1 |
40 |
40 |
合 计 |
64 |
- |
3465 |
附件2
定边县2019年初级中学招生区划一览表
初级中学 |
划 片 范 围 |
二中、三中、五中 |
一小、二小、三小、定边镇、盐场堡镇 |
定边县安边中学 |
安边镇、安边小学、学庄乡、杨井镇的三路渠村、冯湾村、砖井镇的袁庄村、繁食沟村、帐房湾村、双海子村、郝滩镇、石洞沟乡 |
定边县姬塬镇学校 |
姬塬镇 |
定边县第六中学 |
六小、贺圈镇、纪畔便民服务中心的苏新庄村、吊玉咀村、姚庄村、冯庄村、刘伙场村、高岔村、强庄村、油房庄乡的张洼村、付洼村、砖井镇闫塘村 |
定边县白湾子镇学校 |
白湾子镇、樊学镇王盘山村、高伙场村、邵梁村、刘湾村、黄羊墩村、孟咀村、闫庄村、宋山村、纪畔乡的上沙渠村、纪畔村、王塬村、杜涧村、高庄洼村、张畔村、范圈村、 油房庄乡的王湾村、三胜坡村、高西洼村、 油房庄村、白店村 |
定边县红柳沟中学 |
红柳沟镇 |
定边县砖井镇中学 |
砖井镇、油房庄乡的乔洼村 |
定边县白泥井镇中学 |
白泥井镇 |
定边县张崾先镇学校 |
张崾先乡、樊学镇 |
定边县杨井镇中学 |
杨井镇、新安边镇、油房庄乡的店房洼村 |
定边县堆子梁镇学校 |
堆子梁镇 |
备 注 |
冯地坑乡小学毕业生实行姬源学校和红柳沟中学联合划片招生,学生根据志愿申请到这两所学校就读。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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