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开学暨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榆政教发〔2019〕141号)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9/5 7:38:31 浏览次数:523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积极做好2019年全市秋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确保开学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2019年秋季开学暨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

二、督查时间

1.县级排查(92日至910日)。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原则上要覆盖城乡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2.市上督查(910日至20日)。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派出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基层进行督查,在每个县市区抽查中小学、幼儿园及培训机构12所以上。

三、督查内容

主要包括五项内容:一是学校开学条件保障情况;二是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三是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情况;四是控辍保学工作;五是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协调推进督查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督查内容要求,全面开展、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各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开学各项工作,特别是安全稳控工作,确保师生安全万无一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督查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认真准备自查报告。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对照督查提纲内容,按时完成全面排查工作。督查内容前四项形成自查报告,于910日前以正式公文(扫描PDF文档、WORD文档两种格式)形式上报市督导室指定邮箱。第五项秋冬季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形成调研报告,于916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市教育局。

(四)及时进行反馈和汇报。市督查组在各县市区抽查结束后,要召开座谈会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督查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市督查组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梳理形成督查工作汇报材料,于925日前交市督导室汇总。汇报材料的内容包括:督查工作概况(抽查单位数、查阅资料数、个别访谈人数、反馈座谈会情况),工作亮点、突出问题、督导意见和建议等。

(五)做好工作对接。各县市区教体局确定一名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与市督查组进行工作对接,并于95日前将联系人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市督导室指定邮箱。

市督导室联系人:刘超        电话:18292423555

  箱:ylsdds@126.com

市教育局联系人:王群        电话:3525756

  箱:JJYK4391@ 163.com

 

附件:督查提纲

        

 

 


                             榆林市教育局

                           201992

(全文公开)

 

附件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现象。

3.后勤保障情况。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寄宿制学校是否实现一人一床。

4.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二、学校安全工作

5.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列为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发动师生、学生家长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是否深入开展线索问题摸排;是否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打击涉校涉师涉生违法行为。

6.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了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

7.教学设施场所隐患排查情况。对中小学幼儿园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全方位安全排查,中小学隐患排查重点是教学楼、食堂、宿舍、实验室、运动场、体育设施、锅炉房等重要场所;幼儿园隐患排查重点是栏杆、楼道、门窗、大型玩具、游乐设施、运动场地、食堂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做好学校维修、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严格防护措施。未完成的维修、在建工程禁止投入使用,杜绝边施工边使用。

8.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9.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速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10.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针对学校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学校的管控层级,形成校园安全监管示例图。是否公布学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师生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是否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每周定期自查,彻底摸清校园存在的隐患。同时制定安全隐患整治台账,落实责任处室、责任人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11.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足配齐,检查是否制定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按照预案进行演练。检查教室、宿舍用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有无电器、线路老化问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12.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13.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开展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学校防御山洪和地质灾害工作。

14.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5.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

16.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等关键节点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

17.民办教育机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在招生办学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未公示收费标准;是否存在不稳定苗头、门禁管理松散、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办学层次、办学地址,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场地、设施设备、饮用水等不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规定。

三、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情况

18.阳光招生情况。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是否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招生片区划分方案是否向社会公布;是否出现招生方面的矛盾纠纷。

19.均衡编班情况。是否按照随机配位方式均衡编班,同年级各班人数是否基本相等(相差5人以内);编班工作是否做到“三公开、三不动”。

20.消除大班额情况。2019年,省委考核办下达考核指标“义务教育学校56人大班额控制在10%以下”。各县市区是否将大班额控制在10%以下。

四、控辍保学工作

21.各县市区、学校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代表团参加审议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是否精准掌握省教育厅《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有保障”之控辍保学工作导引》政策标准和工作流程,是否有相关会议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是否准确掌握“七长”工作职责(重点是局长、校长、师长)。

22.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建立情况。是否有完善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如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是否建立在校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学生、结对帮扶学生花名册,转入、转出、休学、请假、免学、缓学学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乡镇中心学校除具备上述材料外,是否建立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和建档立卡学生花名册,准确掌握学生县内、县外就读情况及人数,并将学生信息全部录入榆林市精准扶贫管理信息系统。

23.疑似失学辍学学生排查、复学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落实情况。是否有疑似失学辍学学生排查记录,是否有疑似失学学生核查信息反馈证明,排查结果是否做到“一生一档”精准真实有据可查。

24.2019年贫困退出义务教育有保障认定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建立退出认定组织机构,是否制定退出认定工作方案及人员组划分工等。

五、秋冬季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

25.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秋冬季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 “专题调研内容提纲”开展自查、督查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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