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榆政教发〔2020〕3号)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27 9:37:58 浏览次数:470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目前疫情呈现输入性、社区化、聚集性趋势,形势严峻。为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各种重点传染病疫情,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市教育局制定了《榆林市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教育局

                       2020123

(全文公开)

榆林市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水痘、腮腺炎等各类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及时上报,责任到人。

三、组织管理

成立市、县、校三级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

(一)市级领导小组

1.领导机构

  长:沈效功

副组长:樊小兵      李向春  雷建军   

  员:杨    王海兵  樊军茂  童玉龙  霍彦明

白艳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一科。

2.工作职责

全面部署、指导和落实全市教育系统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通过下发防控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督查等措施,做好学校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

及时收集全市教育系统传染性疾病疫情信息,分析、研究防控工作情况,提出学校传染性疾病防控意见、措施并组织实施;

做好对外、对上的联络、沟通及疫情发生、处置过程中相关信息的处理、上报和发布,做好患病学生病情跟踪和痊愈后的返校工作。

(二)县级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教体局成立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辖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与检查;

2.负责与卫健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各学校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

3.协助卫健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4.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各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三)校级领导小组

各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2.指定校医或保健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体局与卫健局对各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校长、园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各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四、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事件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学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学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实行学生健康状况晨午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二)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结合季节特点、周围环境、学生年龄特点,制定完善相应的预案(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水痘、腮腺炎、流感等),同时加强对预案有关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的宣传,使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对有关操作要求熟知于心,从而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三)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应急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工作。

 

 

 

 

 

 

 

 

 

 

 

 

 

 

 

 

抄送: 省教育厅办公室。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卫健委。

榆林市教育局                     2020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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