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2/18 9:51:10 浏览次数:958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32日前一律不开学,具体时间一经确定及时提前另发通知。为切实指导好学生疫情防控期间身心健康、居家快乐、轻松学习,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在积极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全市中小学校广大师生“停课不停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疫情防控为主原则。要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把防疫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位教育工作者、每位学生身上,强化疫情防控教育、生命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和防疫工作。

(二)坚持以学生自主学习原则。要充分利用中、省、市网络教育和电视教育频道资源,合理制定学生学习课表和生活指南,指导学生和家长共同制定家庭学习计划,开展在家期间自主学习活动。

(三)坚持以复习巩固为主原则。坚决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正常的课堂教学工作,高中和初中9年级可适当组织上新课;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原则上不组织上新课,以巩固复习为主,指导学生对已学知识进行温习、整理和延伸,查漏补缺,巩固提升。

(四)坚持“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原则。各县市区、各学校充分考虑线上教学的特殊性,按照“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原则,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和阶段教学计划,组织好教育教学活动。

三、分类实施

高三和9年级毕业年级由各学校结合班级备考实际实施线上指导复习或授课。

高一、高二年级各学校依托榆林教育云平台等各类平台直播课堂系统,或者利用中、省、市网络教育和电视教育频道资源,免费开展线上教学和网上课程学习,为学生提供服务。要做好线上教学活动组织、学习内容审核、线上师资配备、师生互动答疑以及网络环境支撑等工作,为缓解网络拥堵、保障线上授课效果,各学校要实施错峰教学活动。

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原则上不组织上新课内容,学校教师利用各类平台和微信、QQ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普及、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复习巩固、主题阅读等内容教学。学生返校后视延迟开学时间采取周末调课、压缩暑假时间等方式补齐总课时,消除广大学生和家长顾虑。

中职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线上教育教学活动。

幼儿园严禁开展线上教学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线上教学是减少疫情对正常教育教学的影响所采取的应急措施,也是运用信息技术拓展学习途径、转变学习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尝试。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按照“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原则,科学制定特殊时期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宏观指导。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反馈;电教、教研机构要密切配合,做好优质资源审定、推荐推送和技术服务。学校要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要精准分析本校学情,认真对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对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和教育教学计划。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针对学生和家长顾虑急躁心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及时掌握舆情动态,了解教育教学中存在困难、问题以及学生和家长的关切,积极面对媒体和社会发声音,宣传政策和措施,做好舆情疏导。各学校校长要亲自上好“开学第一课”,针对线上教学的特殊性,向学生及其家长介绍学校学期教育教学计划、阶段教学计划及具体措施等。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科学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育教学活动,统筹教学安排,严格控制各学科在线教学时长,合理安排学生每天的作业量,不增加教师教学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教师要指导学生科学制定在家学习计划,加强运动锻炼,培养兴趣爱好,参与家务劳动,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四)做好困难帮扶。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结合不同学生群体的特点精准施策,关注留守儿童、毕业年级和线上学习条件受限的学生等群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困难。对于不具备网络教学条件的学生,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加强在线学习指导,同时要实施备案管理,在疫情消除开学后进行补偿性教学。

市教育局联系人:童玉龙   0912-3894391

市电教馆联系人:苗     0912-3515361

市教研室联系人:李     0912-3593195

 

 


 


                          榆林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4

 

(全文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办公室。

市联防办。

榆林市教育局                     20202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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