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优化大学生资助工作

文章来源:清涧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7/2 17:44:32 浏览次数:533

近日,清涧县脱贫办印发《清涧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整合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统筹协调,注重整合优化,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意见》要求,将教育、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以及社会力量等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做到精准资助、公平资助、阳光资助。 

《意见》意见规定大学新生资助程序有五项:一是建立贫困资助信息库。每年11月至12月,由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试中心、清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联合扶贫、民政等部门,对高三学生开展调查摸底,依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农村低保户、城市低保家庭、突发严重自然灾害或其它重大灾祸变故所致的严重困难家庭等贫困信息,建立当年高三年级贫困生信息库。二是联合下达资助计划。由民政、扶贫、团委、工会、妇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关工委等相关部门联合下达当年贫困大学生资助计划,明确资助项目、对象、条件、标准、资金、数量等要求。三是提出初步资助名单,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机构要依据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贫困大学生信息,提出符合各自资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初步受助名单。四是组织联合评审。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联评联审,确定各项目资助名单,确保资助对象应助尽助、不重不漏。五是集中公开公示。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事业机构依据联合审定的受助贫困大学生名单,按照本部门资助政策有关规定,做好公开公示、资料档案完善、对口审批认定和资助金发放管理等工作。

为了确保整合工作顺利开展,清涧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贺敬担任组长、政府副县长王剑飞、惠生卫担任副组长,教育、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资助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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