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关于遴选表彰2020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榆政教发〔2020〕108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市首届“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姓学习之星”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推荐遴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二)遴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坚持读书学习、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中遴选,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脱贫攻坚、推进各项事业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范围和要求
(一)遴选范围
推荐遴选各县市区大力发展各级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农民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成人继续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级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项目均可参加推荐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三、遴选表彰名额
全市计划遴选表彰“百姓学习之星”20名、“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0个。每县市区教体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5—8名“百姓学习之星”和2—3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2020年以前受省教育厅表彰的“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不再参与本次遴选。
四、遴选方式及工作流程
(一)民主推荐
各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等单位按照遴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对确定的推荐人选和项目,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和感人事迹等内容。
(二)县市区初评
县市区社区学院负责收集、整理推荐材料,在教体局的领导下对推荐人选和项目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榆林市社区大学。
(三)专家评审
榆林市社区大学报请市教育局批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2020年拟表彰的“榆林市百姓学习之星”和“榆林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并经市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确定2020年拟表彰的“榆林市百姓学习之星” 和“榆林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
(四)公示表彰
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对2020年拟表彰的“榆林市百姓学习之星”和“榆林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表彰。
五、表彰奖励
被评选为“榆林市百姓学习之星”的人选和“榆林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市教育局将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同时,择优选送8位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人选和4个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陕西省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参加全省遴选表彰。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照遴选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通过遴选表彰树立一批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加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打造一批特别受百姓喜爱的学习品牌项目,切实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统筹规划,加强协调
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把各行各业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出来,扩大影响,鼓励更多的地方、部门和群众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百姓学习之星”材料要求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和《“百姓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见附件1、2),各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每人报送反映坚持读书学习和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的照片3-5张(电子版)。
(3)鼓励各地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长3-4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的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材料要求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登记表》(见附件3、4),各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600字以内)和反映学习品牌项目的照片3-5张(电子版)。
(3)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长4-5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的宣传与推广“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成果。
3.推荐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典范,除按照以上要求报送各项材料外,还必须报送音像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和开展成人继续教育活动项目品牌的成功经验。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长4-5分钟。
4.报送材料截止2020年8月30日,纸质材料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视作自行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 :
市教育局 邵国东 15191827653
市社区大学 赵 娜 18098049406
通信地址:榆林市东沙翠华路3号(榆林市电大)
邮政编码:719000
电子邮箱:503444077@qq.com
榆林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全文公公)
附件1
“百姓学习之星”遴选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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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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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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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2寸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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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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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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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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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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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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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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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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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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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 |
手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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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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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习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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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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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和成效 (不少于1000字) |
(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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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展示材料(2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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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 单位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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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教体局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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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区大学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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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组长填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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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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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百姓学习之星”遴选登记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单 位 |
职务 专业职称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日 |
学历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有无视频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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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推荐单位为各县市区教体局;
2.请按推荐顺序填写登记表。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表
品牌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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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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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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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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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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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受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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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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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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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项目 基本情况 (包含项目主题、主要内容、活动方式、特色、效果等, 不少于1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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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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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展示材料 (2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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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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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教体局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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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区大学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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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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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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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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