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0〕70号)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8/19 15:00:08 浏览次数:647

各县区教体局,榆林体育运动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做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依据专业目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库建设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完善更新各校专业开设情况(含新增、停办)和2020年拟招生数、2019年实际招生数、在校生人数、毕业生数等信息。

2.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县区教体局要指导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积极筹备成立各县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接当地企业、行业和产业,对区域内的中等职业教育现开设专业进行指导,适时进行转型,对新开设专业进行科学评估,引领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

3.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新开设专业备案。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专业调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重点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适时开设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家长及学生认可的新型专业,专业备案相关表册(见附件1),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科学规划,避免盲目设置、重复建设专业。

4.做好学前教育专业转设。从2020年起,全市不再增设学前教育专业,已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县区和学校,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转设为幼儿保育或相关专业,转设为幼儿保育专业后,仍可与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联办“三二分段”连读。

5.做好部分专业停招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43号)、《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5号)、《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中医类专业招生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613号)等文件精神,逐步停止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类专业招生。确需举办的,须经省教育厅和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未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点,其毕业生中职学历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违规超过备案招生规模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医类专业学生,其学历均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二、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专业设置工作。各县区教体局要把组织填报和使用系统作为加强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系统填报工作,确保系统填报工作实现学校和专业全覆盖。

2.请各县区教体局、榆林体育运动学校于202059日中午11:30前将公文、《2020年拟招生中职专业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新增医药卫生类、教育类专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科(2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3805262@qq.com

3.请各县区教体局指导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榆林体育运动学校于2020515日前,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网址:www.zyyxzy.cn)填报工作。系统用户名、密码沿用2019年信息。相关技术文档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辛建文      0912-3529386

白振富      0912-3525600

 

附件:1.榆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申请书.docx

2.榆林市中等职业学校2020年拟招生专业汇总表.docx

 

 

 


榆林市教育局

202056

 

 

 

 

 

 

 

 

抄送:榆林体育运动学校。

榆林市教育局                     20205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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