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12号提案答复的函(榆政教函〔2020〕113号)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9/26 10:40:13 浏览次数:312

尚海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当今社会培养儿童及教育问题的建议》(第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平价培训班(兴趣班)的问题,市上重点以课后服务来解决。2019年,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榆林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课后服务坚持学生自主选择,参与延时托管、集体活动的学生根据班额、耗材等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收费。延时托管收费标准不超3元,集体活动文化类项目不超4元,集体活动体育、艺术类、美术类、科技类项目不超5元。

服务对象为普通中小学生,服务的对象主要为下午放学后家长无法按时接回家的和兴趣培养、个性发展有需求学生,在学生、家长自愿参与的前提下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服务的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学习日的每天下午放学后,原则上不超过下午1800

课后服务积极回应了家长和学生的诉求,充分发挥中小学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的优势,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有效解决全市中小学校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增强了广大家长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感谢你们对全市教育发展的关注,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服务措施,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做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榆林市教育局

202092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策研究督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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