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四项举措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文章来源: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3/21 21:00:31 浏览次数:40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干净清朗、安全稳定校园周边教育环境,绥德县通过四项举措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绥德县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排查工作台账。成立“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乱象”工作专班,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办副主任任组长,由县公安、教体、城市管理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司法、文旅、交通管理、消防救援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重点整改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是否有学校领导轮流值守,各类交通标识及防护设施是否完善等问题。
    压实责任,协同作战。县教育和体育局局印制《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的通告》,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社会监督,引导学校、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到整治工作中;交警部门针对不同校园周边道路环境,对校门口车辆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乱停乱放、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或摩托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整治;城市管理执法局针对校内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的摆摊设点,校园周边户外公共场所存在后店前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造成各类污染的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校园及周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被吊销以及失效的无照经营行为,学校周边各类小商品、文具、玩具、食品等经营者售卖“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性玩具以及售卖的产品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过期的行为进行了整治。其他执法成员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对校园周边环境、乱象进行了全面整治。
    加大摸排,强化整治。自绥德县“三查三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绥德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组织公安、教体、城管、市场监管、应急、司法、文旅、消防、烟草等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共印发《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的通告》2000余份;收缴了租赁手机12部,收缴无烟草证为学生出售零散香烟100余条;警告劝离机动车68辆,采集违停违法车辆信息15辆,对违法违规车辆现场进行处罚;取缔流动商贩27处,查扣台秤2台;检查食品经营个体户30家,责令整改2家,取缔1家;摸排出扰乱校园周边秩序的闲散社会青年42名,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督管控;在校园周边增设指示标牌36块,禁令标志标牌30块。
    全面推动,长期整治。为进一步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校园周边乱象问题,提高全县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推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绥德县分三个阶段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3月31日前,集中治理,对照方案,上下联动,落实措施,完成治理任务;4月30日前,督察整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督查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9月10日前,绥德县“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乱象”工作专班组织力量,对治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治理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推广典型案例,构建教育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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