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榆政教发〔2021〕12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2020〕170号)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贯彻落实。
榆林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日
(全文公开)
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2020〕170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市级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体育与健康考试的领导和管理,确保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公正、公开、有序、安全地进行,榆林市成立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效功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韩玉红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海兵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成 员:童玉龙 市教育局基教二科科长
景 鹏 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海兵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副主任:景 鹏 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成 员:市教育考试院相关人员
(二)县市区组织机构
各县市区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招生考试中心设为考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市区的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
二、考试对象和考试报名
(一)考试对象
凡参加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均须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
(二)考试报名
体育与健康考试报名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步进行,准考证号统一使用中考网报号,考生在报名县市区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
三、考试内容、成绩评定、考试办法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45分。
(一)平时考核
1.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每学年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
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且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必须要有原始考核资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执行,必须与各校每年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一致,各学校须将学生平时考核成绩在班级内张榜公示。
2.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的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出具《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学校平时考核成绩证明》(附件6),报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记入成绩。
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
准》测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之和÷3)×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之和÷3)×9%;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评价方法计分。
(二)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同一县市区的考生应当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
1.考试项目:
序号 |
考试内容 |
满分 |
备注 |
项目1 (耐力、心肺功能) |
1000米跑(男) |
100 |
学生自选一项 |
800米跑(女) |
|||
200米游泳 |
|||
项目2 (速度、爆发力) |
立定跳远 |
100 |
学生自选一项 |
50米跑 |
|||
项目3 (力量) |
单杠引体向上(男) |
100 |
学生自选一项 |
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
|||
前掷实心球 |
|||
项目4 (技能) |
篮球技能 |
100 |
学生自选一项 |
排球技能 |
|||
足球技能 |
注:各县市区必须提供以上考试内容(游泳除外)所有项目供考生自选。
2.考试方法参照《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方法说明》(附件1)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考试计分方法按照《榆林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现场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2)查询各单项得分。
3.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 45 分)=〔项目 1(满分 100 分)+项目 2(满分 100 分)+项目 3(满分 100 分)+项目 4(满分 100分)〕÷4×45%
4.考试器材:现场考试的所有项目使用电子测试仪器考试。
5.成绩上传:各项测试项目原始成绩必须通过体育中考管理平台实时上传和考试结束后光盘上报。
四、体育统一考试要求
(一)考务组织
每个县市区设主考1人,由县市区教体局分管局长担任,副主考1-2人,由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副主任担任。考务办公室下设考务组、医疗防疫组、后勤安保组、信息组和监督组等。
1.考务组职责:考前按考试项目要求规范布置考试场地、严格检查考试器材及设施、选聘工作人员及业务培训;考试现场检查考生着装是否符合规定、督促考生做好准备活动、对待考考生进行检录分组、组织考生有序入场考试、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考试结束后现场打印二份成绩单,考生签字后一份留存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查,一份交考生保管;对考生的现场申诉立即进行核实并予以答复,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主考汇报并予以解决。
2.医疗防疫组职责:医疗防疫组设组长1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1人,专业医务人员2人以上,负责现场考试期间考点的防疫及医疗救护工作,现场须配备相应的医疗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专业救护车及防疫物资;妥善处理考生或工作人员在考试场地出现的突发疾病、伤病及疫情防控等。
3.后勤安保组职责:负责现场考试期间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
4.信息组职责:每日对数据进行检查、统计和备份;确保数据实时上传至市教育考试院;做好数据安全保密工作。组长由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担任,设专职信息管理员1人(由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信息管理员担任)。
5.监督组工作:负责现场考试期间的考风考纪的监督工作,监督人员原则上由驻教育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家长代表担任。
(二)考点和考场设置
1.考点设置:考点须具备田径场、球类及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开设游泳考试项目的考点要具备25米或50米长标准泳道的游泳池,考点须具备宽带网络。考点要求设有横幅、路标、医务室、候考室、带队教师休息室等,张贴有工作流程图、考试区域平面图、考试规则和考生须知等。
2.考场设置:考试场地、场馆必须无安全隐患,设置检录场地、待考场地、考试场地、医务点、饮水点、卫生间等,各个场地之间(包括各项目场地之间)要设安全通道,现场考试场所须做到全封闭管理。
(三)测试仪器及设备的要求
1.统一考试的所有项目全部使用电子测试仪器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使用视频监控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各县市区要在考前联系仪器厂商,及时对考试仪器进行维护、调试和检测。
2.各县市区在考试前须进行一次全过程的模拟考试,确保所有考试设备运行正常,所有考试场所无安全隐患。
3.对现场考试仪器及工作计算机设置操作权限,落实责任到人。存有现场考试结果数据的计算机,在现场考试期间(含午餐及休息时间)需由两人以上保管,不得带出现场考试场所。考试主机上的数据,要在副主考、监督人员和招生考试中心信息管理员监督下进行备份并放入保密室。
(四)成绩实时上传
1.成绩实时上传。榆林市体育中考系统提供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实现数据格式、项目代码及项目名称的统一规范,各县市区须要求仪器厂商按照统一接口要求的数据格式,实现考试数据实时上传;同时,应从技术方面杜绝设备后台收集考试数据并远程上传到厂商服务器的现象,严禁厂商收集考试相关数据。
2.成绩备份及上报。各考点每天上午和下午,需对当天所考的学校以及学生人数、成绩进行复查核对,确保当天数据无误;每天需把当天所考的考生成绩以EXCEL或DBF格式进行保存,并把当天考试每个学校所有考生考试成绩打印一份经学校带队老师现场签字确认。最后考试结束现场采集软件存储的成绩需拷贝一份统一上交市教育考试院。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将统一考试和平时学校考核成绩合并为体育与健康总分,检查无误后刻盘、密封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各县市区上报成绩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
(五)免试与缓考
1.免试
因肢体残疾失去运动能力的考生,或者因伤病、意外伤害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对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其余因病或者意外伤害免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2021年全市体育与健康考试最低分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凡申请病、残免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证明材料(《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试审查表》(附件3)、残疾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病、残免试手续。患有(或曾患有)主要器官疾病或运动机能障碍且欲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考生,需提前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生申请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2020〕170号)要求,2021年起,考生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全面取消。
2.缓考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缓考考生必须在本县市区规定的统一考试期间完成考试,各县市区不得在统一考试结束后提供补考。不同类别考生的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1)女生特殊生理期。填写《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4),缓考考生、现场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均须签字,《缓考申请表》中医疗单位诊断结论可由校医签字,经县市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
(2)考生临时伤病。办理程序同上。
3.免试、缓考名单上报
各县市区教体局将免试、缓考考生成绩花名册纸质版和光盘报送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纸质版和光盘中的考生名单必须一致,由市考试院统一导入体育考试系统。
(六)回避制度
九年级任课教师不得参与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有本校考生参加统一考试,该校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回避。鼓励聘用第三方实施统一考试。
五、体育考试建档
学校要建立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校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登记表;班级学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统计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登记表。对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加盖学校公章,连同当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汇总表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存档。各县市区教体局要严格审核该校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体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成立考务办公室并下设各职能小组,确保各负其责、有序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必须加强对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市考试院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县市区的实施细则和安全预案。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做好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经费、考试工作人员的保障工作,确保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监督本县市区考试中心和学校认真做好考务准备、考试组织及测试人员的选聘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市区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要健全考试督查机制,对体育与健康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市考试院要组织专人对各县市区体育与健康考试进行巡考督查,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和人员,依据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县市区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告知考生及家长。全市举报电话:0912-3256419。
(三)强化安全措施
各县市区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学校要制定安全预案,切实落实责任。参加考试的学校要明确学校各部门、带队人员责任,切实做好考试期间考生往返交通、饮食、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强考试器材和考场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考点要配备有临床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确保考试过程安全。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设备,一律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确保考生有一个安全良好的考试环境。
附件:1.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办法说明
2.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
3.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病残免试审 查表
4.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
5.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6.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学校平时考核成绩证明
附件1
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方法说明
一、项目1
(一)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1.场地器材
400米、300米、200米田径场跑道(符合田径比赛或测试需要)。提倡使用电子计时设备(以国家认定的电子计时设备使用说明为准),若使用人工计时,需准备发令枪若干,秒表若干,秒表使用前需要校正,每分钟误差不得超过0.2秒,每小时误差不得超过0.3秒。
2.测试方法
考生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各就位——鸣枪(跑)”开始起跑。计时应从发令枪的闪光或烟开始,直到运动员的躯干的任何部分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平面的瞬间为止。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
3.基本要求
(1)如果在非400米标准场地上进行测试,测试人员应向考生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2)测试人员应告知考生在跑完后应保持直立并缓慢走动,不应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3)考生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4)对分、秒进行换算时要细心,防止差错。
(二)200米游泳。
1.场地器材
必须在长25米或50米的游泳池内进行测试;根据参加考试的人数应分为若干泳道,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
2.测试方法
出发——从起点处,在水中手扶池壁开始;转身——在途中折返转身时,允许使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来触及池壁;结束——手触池壁即到达终点。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基本要求
考生须持游泳体检合格证,并自备质量合格的游泳专用运动服方能参加考试。考生可采用任何一种泳姿(允许交替运用)游完规定的距离。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手蹼、脚蹼等),可戴护目镜。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泳道内游完全程,途中不得在池底站立或在池底行走、拉泳道线和干扰别人游进;违反规则或基本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不计成绩。
二、项目2
(一)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
沙坑、丈量尺。沙面应与地面平齐,如无沙坑,可在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起跳线至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起跳地
面要平坦,不得有坑凹。有条件的地区尽可能使用测试仪器进行考试。
2.测试方法
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最好用置于地面的线绳做起跳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的垂直距离。每人可跳三次,记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基本要求
(1)发生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
(2)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二)50米跑。
1.场地器材
50米直线跑道若干条(符合田径比赛或测试需要),跑道线要清楚。提倡使用电子计时设备(以国家认定的电子计时设备使用说明为准)。若使用人工计时,需准备发令枪若干,秒表若干。秒表使用前,应用标准秒表校正,每分钟误差不得超过0.2秒,每小时误差不得超过0.3秒。
2.测试方法
考生至少两人一组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各就位——鸣枪(跑)”开始起跑。计时应从发令枪的闪光或烟开始,直到运动员的躯干的任何部分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平面的瞬间为止。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0”时则进1,如10.11秒读成10.2秒记录。
3.基本要求
(1)考生测试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
(2)发现有抢跑者,要当即召回重跑。
(3)如遇强风时暂停测试。
三、项目3
(一)单杠引体向上(男)。
1.场地器材
高单杠或高横杠,杠粗以手能握住为准。
2.测试方法
考生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完成引体次数。
3.基本要求
(1)考生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
(2)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拉引。
(3)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终止测试。
(二)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1.场地器材
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测试仪器进行考试。
2.测试方法
考生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考生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1分钟到时,考生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3.基本要求
(1)如发现考生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应向考生报数。
(3)考生双脚必须置于垫上。
(三)前掷实心球。
1.场地器材
长度在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一块,地质不限,在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实心球若干,测试球重为2公斤。
2.测试方法
测试时考生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向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将球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后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
但不得踩线。每人投掷三次,记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实心球的着地点。
3.基本要求
(1)考生须原地投掷,不得助跑。
(2)如考生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实心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触及或超越投掷线。
(3)发现踩线等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
四、项目4
(一)篮球技能。
1.全场运球
(1)场地器材
场地设置在篮球场内或者平整的塑胶场地上。设置要求如下:
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前5米处开始设置标志杆,共设5排,每排2根,标志杆高不低于1.2米;各排标志杆之间相距3米,同排的两根标志杆底座中心点之间相距1米,距同侧边线3米。起点线中间1米处为出发区域。设置方式如图所示:
篮球测试场地设置示意图
(2)测试方法
考生听到报号后,持球站立在起(终)点线的出发位置,并做好出发准备。发令后,考生两脚方可移动,并按图中箭头所示方向运球依次过杆,同时,开始计时。运球过程中,若考生暂时失去对球的控制,但球未出测试场地,考生可自行捡回,在对球失去控制处继续运球,计时不停止。考生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计时停止。每人测试两次,记录较好成绩。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0.1秒),小数点后第2位数非“0”时进1。
(3)基本要求
考试时犯规,当次成绩无效;两次考试均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增加一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成绩计0分。
2.半场运球上篮
(1)场地器材
场地为28米×15米的半个篮球场。篮球为成人橡胶或皮质篮球。
起点
① ② |
(2)测试方法
由篮球场底线中点出发开始计时,运球至右(左)侧边线中点区域(1米为半径的弧)踩线后,返回并运球上篮(未投中者必须补投一次),抢篮板球后运球到左(右)侧边线中点,然后折返并运球上篮(未投中者必须补投一次),投中或补投未中抢到篮板球停表并记录成绩(运球路线见上图)。每人可测试两次,以最好成绩计算,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秒进位,不计小数。如:22.15秒为23秒。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基本要求
受测者只有一次机会;未投进篮,每次加4秒;出现带球跑、双手运球、运球上篮不碰篮板篮圈篮网、运球后原地投篮(补篮除外)等违例现象,每次加5秒;如开始就出现严重违例则召回重测并加5秒(重测只限一次)。
(二)排球技能。
1.场地器材
在墙面距地面高度1.40米处设一标志线;在地面距墙壁1.50米处划一标志线,设置方式如下图所示。测试用球符合排球规则中规定的比赛用球。
排球测试场地设置示意图
2.测试方法
考生站在地上标志线外,自己将球向上抛起(开始计时),连续对墙垫球。将球垫至墙面标志线以上,方能计数,反之不予计数。在垫球过程中,球落地由考生自行捡球并继续进行垫球,直至时间结束。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基本要求
每人可测试两次,以最好成绩计算,时间为40秒。
(三)足球技能。
1.场地器材
在平整的足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标志物的距离为5米,各标志间距5米,共设5个标志物,标志物两侧边线各5米,设置方式如下图所示;测试用球为5号橡胶或皮质足球。
足球球测试场地设置示意图
2.测试方法
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令后开始用脚运球,同时计时,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考生和球均过终点线即为完成测试,停表。每人可测试两次,记取最好的一次成绩。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百分之一秒进位。如:7.11秒为7.2秒。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 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需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出现漏绕标志物或球出规定测试区域,应返回原处(指犯规处)继续进行,不停表。
附件2
榆林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现场考试
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
一、男生部分项目考试成绩评定
项目 分值 |
1000米跑 (分秒) |
游泳 (分秒) |
立定跳远 (厘米) |
50米跑 (秒) |
引体向上 (次) |
前掷 实心球 (米) |
篮球全场运球 (秒) |
篮球半场运球上篮 (秒) |
排球垫球 (次) |
足球运球 (秒) |
100 |
3'40" |
4'48'' |
250 |
7.3 |
15 |
9.6 |
12.8 |
20 |
45 |
7.5 |
95 |
3'45" |
5'00'' |
245 |
7.4 |
14 |
9.3 |
13.2 |
21 |
43 |
8.4 |
90 |
3'50" |
5'12'' |
240 |
7.5 |
13 |
9 |
13.8 |
22 |
40 |
9.4 |
85 |
3'57" |
5'24'' |
233 |
7.6 |
12 |
8.7 |
14.4 |
23 |
37 |
10.1 |
80 |
4'05" |
5'36'' |
225 |
7.7 |
11 |
8.4 |
15.2 |
24 |
34 |
10.8 |
78 |
4'10" |
5'48'' |
221 |
7.9 |
|
8.1 |
15.6 |
25 |
31 |
11.6 |
76 |
4'15" |
6'00'' |
217 |
8.1 |
10 |
7.8 |
16.0 |
27 |
29 |
12.4 |
74 |
4'20" |
6'12'' |
213 |
8.3 |
|
7.5 |
16.5 |
29 |
26 |
13.2 |
72 |
4'25" |
6'24'' |
209 |
8.5 |
9 |
7.2 |
17.0 |
31 |
23 |
14.1 |
70 |
4'30" |
6'36'' |
205 |
8.7 |
|
6.9 |
17.5 |
33 |
20 |
14.5 |
68 |
4'35" |
6'48'' |
201 |
8.9 |
8 |
6.6 |
18.0 |
35 |
18 |
14.7 |
66 |
4'40" |
7'00'' |
197 |
9.1 |
|
6.3 |
18.5 |
37 |
16 |
14.9 |
64 |
4'45" |
7'12'' |
193 |
9.3 |
7 |
6 |
19.0 |
39 |
14 |
15.1 |
62 |
4'50" |
7'24'' |
189 |
9.5 |
|
5.7 |
19.5 |
41 |
12 |
15.3 |
60 |
4'55" |
7'36'' |
185 |
9.7 |
6 |
5.4 |
20.0 |
43 |
10 |
15.5 |
50 |
5'15" |
7'48'' |
180 |
9.9 |
5 |
5.1 |
20.6 |
45 |
8 |
15.7 |
40 |
5'35" |
8'00'' |
175 |
10.1 |
4 |
4.8 |
21.2 |
47 |
6 |
16 |
30 |
5'55" |
8'12'' |
170 |
10.3 |
3 |
4.5 |
21.8 |
49 |
5 |
16.5 |
20 |
6'15" |
8'24'' |
165 |
10.5 |
2 |
4.2 |
22.4 |
51 |
4 |
17 |
10 |
6'35" |
8'36'' |
160 |
10.7 |
1 |
3.9 |
23.0 |
53 |
3 |
17.5 |
二、女生部分项目考试成绩评定
项目 分值 |
800米跑 (分秒) |
游泳 (分秒) |
立定 跳远 (厘米) |
50米跑 (秒) |
仰卧起坐一分钟 (次) |
前掷 实心球 (米) |
篮球全场运球 (秒) |
篮球半场运球上篮 (秒) |
排球垫球 (次) |
足球运球 (秒) |
100 |
3'25" |
5'08'' |
202 |
7.9 |
52 |
6.7 |
14.8 |
26 |
40 |
8.1 |
95 |
3'32" |
5'20'' |
196 |
8 |
50 |
6.5 |
15.2 |
27 |
38 |
10.2 |
90 |
3'39" |
5'32'' |
190 |
8.1 |
48 |
6.3 |
15.8 |
28 |
35 |
12.3 |
85 |
3'47" |
5'44'' |
183 |
8.4 |
45 |
6.1 |
16.4 |
30 |
32 |
13.6 |
80 |
3'55" |
5'56'' |
176 |
8.7 |
42 |
5.9 |
17.2 |
32 |
29 |
14.9 |
78 |
4'00" |
6'08'' |
173 |
8.9 |
40 |
5.7 |
17.6 |
34 |
26 |
16.2 |
76 |
4'05" |
6'20'' |
170 |
9.1 |
38 |
5.5 |
18.0 |
36 |
23 |
18 |
74 |
4'10" |
6'32'' |
167 |
9.3 |
36 |
5.3 |
18.5 |
38 |
20 |
19.8 |
72 |
4'15" |
6'44'' |
164 |
9.5 |
34 |
5.1 |
19.0 |
42 |
18 |
21.6 |
70 |
4'20" |
6'56'' |
161 |
9.7 |
32 |
4.9 |
19.5 |
46 |
16 |
21.9 |
68 |
4'25" |
7'08'' |
158 |
9.9 |
30 |
4.7 |
20.0 |
50 |
14 |
22.1 |
66 |
4'30" |
7'20'' |
155 |
10.1 |
28 |
4.5 |
20.5 |
54 |
12 |
22.4 |
64 |
4'35" |
7'32'' |
152 |
10.3 |
26 |
4.3 |
21.0 |
58 |
10 |
22.7 |
62 |
4'40" |
7'44'' |
149 |
10.5 |
24 |
4.1 |
21.5 |
62 |
8 |
23 |
60 |
4'45" |
7'56'' |
146 |
10.7 |
22 |
3.9 |
22.0 |
66 |
7 |
23.3 |
50 |
4'55" |
8'08'' |
141 |
10.9 |
20 |
3.7 |
22.6 |
70 |
6 |
23.6 |
40 |
5'05" |
8'20'' |
136 |
11.1 |
18 |
3.5 |
23.2 |
74 |
5 |
23.9 |
30 |
5'15" |
8'32'' |
131 |
11.3 |
16 |
3.3 |
23.8 |
78 |
4 |
24.2 |
20 |
5'25" |
8'44'' |
126 |
11.5 |
14 |
3.1 |
24.4 |
82 |
3 |
24.7 |
10 |
5'35" |
8'56'' |
121 |
11.7 |
12 |
2.9 |
25.0 |
86 |
2 |
25.2 |
附件3
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
免试审查表
学 生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准考证号 |
|
(照片,学校盖骑缝章) |
||
毕业学校 |
|
||||||||
学籍号码 |
|
||||||||
户籍所在地 |
|
||||||||
免试 申请 原因 |
(考生申请、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等材料附后页) |
||||||||
申请人、 法定 监护 人签字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法定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 及考试机构 审查 意见 |
所在学校校长(签字):
单位(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 章) 年 月 日 |
|||||||
教育 部门 审查 意见 |
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所在学校、县市区教体局、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各留存一份。
附件4
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
考生登记号
姓名 |
|
性别 |
|
学籍号 |
|
|
毕业学校 |
|
联系电话 |
|
|||
缓考原因 |
考试签名: 家长(法定监护人)签名: |
|||||
医疗单位诊断结论 |
(由学校确认伤残鉴定或医疗单位证明原件后,将复印件附后页) |
|||||
考试现场医务人员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负责人审核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市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 |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本表交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附件5
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市 区 县(区)
姓名 |
|
性别 |
|
籍贯 |
|
照片 |
||||||||||||||
毕业学校 |
|
考号 |
|
|||||||||||||||||
平时考核(满分15分) |
||||||||||||||||||||
内 容 |
成 绩 |
体育教师 (签章) |
班主任 (签章) |
备注 |
||||||||||||||||
体育与健康课 |
|
|
|
|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
|
|
|
|
||||||||||||||||
合 计 |
|
校长(签章) |
|
|||||||||||||||||
统一考试(满分45分) |
||||||||||||||||||||
项目(考试项目打√) |
成绩1 |
成绩2 |
成绩3 |
选定 |
得分 |
签章 |
备注 |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0米游泳 |
|
∕ |
∕ |
|
|
|
|
|||||||||||||
立定跳远、50米跑(选一项) |
|
|
|
|
|
|
|
|||||||||||||
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前掷实心球(选一项) |
|
|
|
|
|
|
|
|||||||||||||
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选一项) |
|
|
∕ |
|
|
|
|
|||||||||||||
统一考核得分〔(4项测试成绩相加)÷4×45%〕 |
|
|
|
|||||||||||||||||
总分部分(满分60分) |
||||||||||||||||||||
平时考核 |
统一考核 |
总分 |
主考签章 |
备注 |
||||||||||||||||
|
|
|
|
|
||||||||||||||||
附件6
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学校
平时考核成绩证明
县区 学校(盖章)
姓名 |
|
性别 |
|
||
籍贯 |
|
班级 |
|
||
身份证号 |
|
中考网报号 |
|
||
内 容 |
成 绩 |
体育教师 (签字) |
班主任 (签字) |
||
体育与健康课 |
|
|
|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
|
|
|
||
合计 |
|
校长签字(签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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