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暑期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清涧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7/8 10:00:15 浏览次数:1340


尊敬的家长: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清涧县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信任!炎炎夏日,暑假来临,为了您的孩子能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特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于您,请您切实履行暑期孩子的安全监护责任和义务,做好孩子的暑期安全监管和教育工作。



    一、防溺水事故

    暑期是孩子溺水淹亡的多发高发期,严禁孩子到江河、沟渠、湖塘、堰池、水库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未成年孩子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教育孩子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有人溺水时,切勿盲目施救,要智慧、科学救援。


 

    二、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安全出行,文明乘车,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六不”: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货运车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运营和车况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车辆;中小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辆,12岁以下儿童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孩子不得骑电瓶车上路;乘坐客运车辆时不将手脚等身体部分伸出车窗(门)外。乘坐水上交通工具或参加水上设施游乐时,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则,正确使用和穿戴安全救护用品。学生玩滑板应在安全场所,不得在交通要道或有车辆出入地方玩滑板。铁路沿线的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铁路安全教育和爱路、护路教育,进一步提高孩子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防火、电、气安全事故以及气象灾害事故

夏季气温高,是火、电、气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和多发期。家长要教育孩子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和孩子一起学习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常识,引导孩子不玩火,不触碰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发生触电、爆炸、煤气中毒等事件。不上山烧荒,不带火种进山入林;不到森林玩火用火,不私自邀约小伙伴儿野炊等;防止引发森林火灾。暑期是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的高发季节,请关注天气预报和不良天候的预警,遇恶劣天气尽量避免孩子到户外活动;教育孩子在户外如遇突发雷雨情况,不要站在高树下、房檐口躲雨。


    

    四、食品安全

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不”:

1.不喝生水(冷饮)、少吃零食;

2.不到流动、无证摊贩购买食物;

3.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霉烂变质食品;

4.不吃高盐、高糖、高脂食品,提防“病从口入”。


    

    五、防电信网络诈骗      

    假期孩子休闲时间增多,在孩子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上网时,要加强监督和引导,教育孩子做到:教育引导孩子文明上网,不浏览非法、黄色等网站,不随意在网上结交朋友,不沉迷于电子游戏,不伙同小伙伴团玩电子产品,不长时间上网,更不能参与网络赌博、网络借贷、购买彩票、实施网络传销、集资等非法活动,不进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要预防网络诈骗事件发生;小学生上网应在家长监护下进行。此外,家有考生的家长还需提高警惕,防范高考诈骗。

 

   

    六、 疫情防护

教育孩子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居家勤通风,讲究个人卫生,出行佩戴口罩,勤洗手,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让孩子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假期期间减少不必要的长途出行,确需远行的,务必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家长学生坚决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七、人身安全

孩子外出应由家长陪同,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出、走亲访友、外宿或远游,坚决禁止私自在外留宿。要远离拥挤人群和事故现场,不到建筑工地、废弃厂棚玩耍。加强孩子网络诈骗、生活诱拐等教育,防止被骗、诱拐、绑架等恶性事件发生。家长要对子女进行受挫、抗挫、耐挫等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孩子培养积极向上、阳光健康、珍爱生命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安全无小事,平安靠大家!希望每一位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加强假期安全教育,提高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暑期意外事故的发生。最后,祝您的孩子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安全而充实的假期!祝您和家人生活愉快!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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