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章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6/16 9:46:34 浏览次数:0

杨建中、刘忠强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防范校园暴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工作部署,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以提升防治能力为重点,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依法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落实好你们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杜绝校园暴力事件:

一、加大力度,开展防治宣传教育

结合各地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通过开展“跟欺凌说不”、“我们是一家人”、“拒绝校园欺凌”签名承诺等主题活动,以及印发手册、参观实践基地等形式,加强学生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强化学生的团结和归属意识。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结合中小学生思想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充分利用教育网、校园广播、校报、橱窗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主题班团队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二、强化举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压实防治责任。实施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防治工作纳入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学校年度稳定安全责任书,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的通知》、《榆林市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逐层夯实防治责任。落实学校岗位责任制,将防治工作作为安全一岗双责管理重要内容,建立网格实名制,将学校每个岗位的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教职工,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二是提升防治能力。结合实际,加强防治工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校园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隐患进行先期排查、先期评估、先期研判,力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逐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事中处理、事后干预措施,规范防治工作档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确保实现校园监管全覆盖。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增设班级信息员,畅通并公示各级举报电话。同时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为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网。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将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列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实施“一听二看三访四查”督导防治工作机制,“一听”,听校长关于学校加强法制教育、规范学生行为方面的情况汇报;“二看”,深入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看校纪校风、看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利用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情况;“三访”,访学生、访家长、访老师;“四查”,查制度建设,查学校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知识讲座,查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查学校和班级化解学生矛盾台帐。有效提升了督导能力和校园防治水平。

三、群防群治,构筑安全防控体系

一是加强部门联防建设。分发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会同综治、公安等19部门,不定期地开展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抓整改、抓防范,消除涉校安全隐患。不断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利用校园周边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及时干预,有效震慑。同时,邀请司法、检察、法院等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应急培训和治安防范活动,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社会推动的综合治理合力。

二是深化家校联合共建。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联合团委、妇联、社区等部门,抓好家长委员会及家长学校工作,不断提升家庭教育理念。结合周末、节假日、暑期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家校共育活动。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家长微信群、家长QQ群等途径,推送安全提示信息,搭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互通平台,实现老师、家长和学生安全教育的无缝对接

三是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持续在全市开展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及时处理,加强教育惩戒力度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各县区教体局及学校应及时调查处置,本着“宽容不纵容”的原则,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为榆林教育事业建言献策。

 

 

 

榆林市教育局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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