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第二幼儿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活动

文章来源:子洲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3/15 15:08:44 浏览次数:0

  为增强学校教师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让每位老师形成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3月14日,子洲县第二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个方面着重规定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主要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通过学习,老师们进一步了解了应该怎样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如应做到保护未成年人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等知识。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教师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等。

  此次学习活动提高了老师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相信老师们会更加正确地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加规范自身的行为,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执教的水平,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洁净、温暖的天空。

(文/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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