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榆林市教育局
关于取消推荐榆林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旅行机构准入的通知
榆政文旅发〔2026〕5号
各县市区文旅文广局、教体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优化研学活动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经研究决定:
一、取消推荐准入机制。市、县(市、区)文旅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再推荐或准入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此前发布的推荐和准入机构名单废止。符合行业规范和要求的旅行机构、研学实践承办企业均可参与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
二、规范机构选择行为。各中小学可选择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预学校自主选择权。委托开展的,需合理确定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保障能力强的第三方机构或企业,并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和承办管理要求。
三、强化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指导属地各中小学建立健全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遴选机制,并严格审核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安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人员资质、过往业绩及信誉等,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各方权责。各县(市、区)文旅局要指导活动承接机构或企业依法依规参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要对经营研学业务的机构和企业加强监管,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市县两级教育和文旅部门适时联合市场、交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中学校组织行为、承办机构经营行为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和联合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服务质量差、违规经营等问题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榆林市教育局
2026年1月3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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