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127J/2025-00024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教育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教育局对《关于动态调整招生片区,实现“就近入园”的建议》的答复函 | ||
高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动态调整招生片区,实现“就近入园”的建议》(第2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背景及现状
按照幼儿园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县区为主、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现有教育资源及学位情况确定公办园片区及招生方式。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公办学前资源紧缺,榆阳区公办园占比43.39%、在园幼儿占比49.13%,高新区公办园占比37.04%、在园幼儿占比54.72%,意味着公办园不能达到全覆盖,近一半幼儿上不了公办园,公办学前资源占比情况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二、政策与措施
近年来,我市公办园实施“扩充资源、优化结构、结对帮扶、提升内涵”,民办园实施“分类认定、限价收费、差异奖补、促进普惠”等措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全市现有幼儿园681所,其中公办园396所,民办园285所(含普惠性民办园264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89%,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8.72%,普惠性覆盖率96.21%。公办园占比全省领先,基本覆盖新建住宅小区,民办园补助政策大幅降低了保教费,有效缓解“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
您提出的部分住宅小区因规划面积小、开发商未履行配建义务等原因,造成配套幼儿园缺失、幼儿“无园可上”的现象。我局高度重视,2022年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榆林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榆政办发〔2022〕9号),明确了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使用规程,及“五同步”和无偿移交原则。2022年后,新建500户规模以上住宅小区必须配建幼儿园,交由属地政府无偿使用,且在中心城区公办园不足50%的情况下配建园优先办成公办园,进一步解决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其一,科学规划布局。我们将根据现有幼儿园布局情况,加快空白区域布局规划,通过新建或回收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增公办园学位,逐步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覆盖面。其二,调整招生范围。近年来,随着出生人口下降,入园人数随之减少,我们将指导县区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动态调整公办园招生片区。例如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保障本小区适龄幼儿入学需求情况下,可以逐步扩大招生范围,接纳周边邻近小区幼儿,让更多孩子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学前教育。
榆林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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