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第二小学班级群管理制度(试行)

文章来源:榆林高新区第二小学 发布时间:2021/9/9 8:36:08 浏览次数:3379



为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挥班级群在家校沟通、教育宣传、提升育人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共建文明有序网络空间。现就学校实际,榆林高新区第二小学特制定班级群管理及使用办法,并要求各班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过程监管

1.规范数量命名,严格审核准入。

一个班级按常规来讲,只允许建两个群:QQ群和微信群,若有特殊需求需建钉钉群学校会另行通知。严禁学科老师再单独建群。家长不私拉小群体。班级群的命名格式:学校+年级+班级;群内教师命名格式:学科+教师姓名;群内家长命名格式:学生姓名+监护人称谓(爸爸/妈妈)+联系方式。班级群只用于家校沟通交流,仅限班主任、学科教师、学生家长及监护人方可入群,班主任需严格审核入群人员身份,禁止无关人员加入。

2.规范过程监管,强化自查自纠。

落实班主任群主责任制,明确群用途,建立群公约,履行群管理,QQ群、钉钉群一律开启全员禁言模式。微信群因不具备全员禁言模式,对家长的要求另行规定。

学校会统计各班班级群建立、命名情况并审查备案。学校相关领导挂包班级,定期检查班级群规范运行情况,每学期至少检查1-2次,履行过程性监管职责,完善自查自纠闭环管理。

二、规范沟通指导,营造良好生态

1.规范教育指导,增强育人合力。

班级群可发布教育教学活动及育人指导相关信息。教师要当堂布置家庭作业,把主动自觉记录作业的习惯养成纳入学生学习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禁止通过班级群让家长给孩子布置、转达学科作业。禁止让家长评改作业。禁止利用信息平台强制要求家长打卡、提交打印作业等行为。

2.规范家校沟通,净化网络环境。

要充分发挥班级群在家校沟通方面的重要作用,禁止违规组织收费、征订教辅、发红包、拉票、做广告、砍价、集赞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行为。禁止安排家长替代本应由师生完成的相关事宜。

3.规范信息发布,尊重个人隐私。

严格控制家长群消息发布次数,原则上每日不得超过3次;要合理规划班级群信息发布时段,晚9:00以后尽量不再发布消息;不得发布与学校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和信息;信息或通知发布内容尽可能合并;除特殊情况外,休息时间内不得发布消息。群内交流要充分尊重群成员的自尊心、隐私权。禁止发布施令式通知、命令式回复,禁止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或可以对比学生成绩优劣的信息,禁止在群内通报点名批评学生和家长。

4.规范微信交流,严格服从要求。

对教师的规定:教师可以在群内发布有关学校或班级教育教学活动的、展示教师、学生优秀表现的公众号报道、小视频、文字和图片,多表扬,多鼓励;教师和家长因沟通不畅而引起负面情绪时,教师要保持冷静,不冲动,积极寻求其它合适的解决途径,忌在群内泄私愤式的抱怨,忌有损教师自身形象的对话;严禁转发不经考证的信息,以免造成家长不必要的担心和误解。

对家长的规定:不在群里对教师吹捧、献花和点赞,除特别要求外,教师发布信息无需回复收到,以免刷屏;学生个体事件不在群内讨论,个别案例可与老师或者个别群成员私聊,有问题积极解决问题,不发牢骚,不攻击诽谤;理解老师的忙碌,当老师未及时回复信息时,请多份耐心,安心等待;严禁将聊天记录截图随意转发。紧急事情可择时致电,以便及时解决问题;不在群内发布广告或推销商品或与本群无关的信息;家长应以宽容、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孩子的成长,学会欣赏其他孩子的优点,不要过度攀比,做一个善于学习,充满正能量的家长,为孩子做出表率。(如果家长不遵守有关要求,班主任有权清退该成员出群。)

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追究

学校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规范班级群管理及使用的重要意义,真正给家长“松绑”、为学生“赋能”、让教师“减负”。学校会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监管,设立校内监督电话,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规范落地落实。学校将针对各班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考核。对落实不力的班级及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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